第329章 一代枭雄空余恨 (十更)(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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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父亲并没有生气,反而很高兴,感谢上苍给了他一个彪悍的儿子。然后,我留在了省城。我本来想回泸县,但他不让我回,因为我回去不可能再上学,因为他把我关了一个月,饿得我服软了。

我恨他,我发誓都不要理他。果然,后来的二十年,到此时此刻,我从来没叫过他一声爸,因为他不配。我也没有和他说过一句话,他自己心里清楚。

我一直不使用夹谷罗央这个身份证、护照,因为我有很多别的选择。但我更愿意使用的,是罗央这个名字。它来自于一个拾荒的老人,真名我都不知道,只叫他爸,人们叫他罗癞头。

罗爸爸的死亡,是因为我还小的时候,有一个社会上的男混混,让我为他吹驴得水。他暴怒了,用铁铲打了那个小混混,小混混一巴掌将他扇到了街边,撞在石头上,当场脑袋开花,死了。

我一生最大的遗憾,也许就是再也没找到这个混蛋,因为他逃了,远远的,无影无踪。我穷尽天下一切力量,竟然找不到他。妈的,他的名字我后来查到了,叫吴学兵,当时的绰号叫“狮子头”,天生一头小卷毛,今年四十五岁。

如果上苍让我活着,我一定会抓住他,然后红烧狮子头。不过,这倒可以拜托一下你,不知道可不可以。我想,你应该可以,只是看能否找到。

世上没有永远的仇恨,只有永恒的利益,但有的仇恨的种子在心头,虽然不爆发,但始终在发芽。

我从来不代表正义,所以我永远是一个复仇者。

夹谷闻培养了我,给了我最好的生活,最好的教育,随后把我送进部队,接受最严酷的训练,也把我送到国外,接受最高等的培养。

妈的,就那样,一个出生就差点被人摔哦屁的孩子,老子罗央,步步强大了。罗央,这个名字是我十六岁的时候改的,我就是要站在名利的中央,让所有人向我低头。

是的,我做到了,在四江省,在天下很多地方,我都他妈做到了。就连夹谷闻,他敢在我面前乱放屁吗?不,他不敢!四江,我为王,天下,我依旧王者之志。

在我温文、飘然的外表下,是一颗冰冷、漠然、彪悍的心,舒福,这是你没想到的。没办法,谁叫我的台阶被夹谷闻垫得高了呢,这是背景的关系,我占了这一优势。而你,唉,真尼玛是个悲剧,你懂的。

然而,如此的我,你可以称为一代枭雄的罗先生,在人生的巅峰,也将死去,无奈,挣扎,就像一种劫数,像宿命。

你现在所在的地方,是夹谷家的老宅子。我一直住在这里,没有人知道我就住在这里。在这里,我能嗅到除了杀戮之外的宁静气息,很舒服。如果有一天,你功成名就,你也必然选择归隐,这种感觉很美妙。

你现在所在的地方,是我的棺材前,你的旁边,跪着的,是我的干女儿叶曦雅。呵呵,干女儿,你小子一定怀疑过什么,带着很邪恶的心态。我死了,但我原谅你,因为这个时代总是会侮辱一些词汇,比如干女儿、小姐、少爷、为人民服务、老师教授等等。

但是,我要郑重的告诉你,叶曦雅,她是我的女儿,亲生的。这个已经进行过DNA鉴定,如假包换。你大爷的,我真想给你一巴掌,你竟然那么以为我和我的女儿。

请以后别当她是夹谷曦雅,哪怕她的身上流着夹谷闻的血液,我也不愿意她跟我姓罗,更愿意她姓叶。她也不会叫夹谷闻爷爷,永远都不会。我的女儿,她一定能做到。

好吧,这个时候,我三十六岁,本命年,真的不顺;曦雅二十一岁,但我是她的亲生父亲,小子,你应该觉得很奇怪,对吗?

是的,很奇怪。但你更应该感觉到奇怪的是,我还有一个儿子,是曦雅的哥哥。很遗憾,我也没能找到他,甚至都没有见过他出生,也许并没有出生。算起来,他今年应该都二十四岁了,跟你一样大,都属狗,都属于拥有哔狗人生的狗。听起来是不是很疯狂?呵呵,是的,很疯狂。

接下来,让疯狂继续吧,舒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