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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先去忙吧,我去看下东西。”
黄煜穿着便装,笑得痞痞的,拍着身边战友的肩膀大声地笑着。
他们现在每个月都可以出来放风一次。
基本上都是几个人一群,然后大吃大喝一顿,然后再四处逛逛,用此来弥补和普通人过着完全不同日子的自己。
二十七八岁的小伙子,身材高大,双腿修长,就算是走路的时候,腰杆也是挺得笔直,昂首挺胸的。这样子一群男人出现,走在大街上,吸引到的注意力可不是一星半点。
多少年轻的小姑娘,还有刚刚做妈妈的少妇,又或者是三四十岁的大妈们,都是忍不住回头探头探脑地打量着这样一群人。
他们身上,有现在男人越发缺少的男人味。那种雄性的霸气,在他们身上展现得淋漓尽致。
哪怕是在大街上,他们笑着的时候也是大笑的,露出雪白的牙齿,却不会让人觉得粗鲁,反倒是比现在那些笑不露齿的人看着好看多了。
黄煜自然是注意到了这些打量的目光,只是他早就习惯了这样的注视。
跟一般性格木讷严肃的军人不一样,他的思路比较活,一直都很清楚自己的魅力在哪。在进部队之前,从小学的时候开始,他就开始和漂亮的小同桌传传小纸条了。等上了初中,就开始拉拉小手。到高中的时候更了不得了,竟然搭上了学校里最漂亮的女孩,一直躲在学校旁的树林里亲亲小嘴什么的。然而,还不等他进一步展开自己的计划,就被家人找关系扔到部队来了。
谁知道,这一待,就是十年。
本来刚开始的时候还想着两年的服役期过了后,就转业回家随便找个什么工作混日子的。反正他家又不穷,兄弟几个,他最小也最淘,所以才会被扔到部队去。父母也早就不对他有所指望,只要他不在外面闯祸惹事就要烧香高叫阿弥陀佛了。
那时候他正和校花小女朋友恋得热火朝天的,两个人好得跟一个人似的,天天腻在一起。那个小女朋友更是体贴地每天给他买早点,打球的时候在旁边帮他送水抱球衣。更是不止一次地说以后要嫁给他,他们两个要一直在一起,要生孩子好好过日子的。
他虽然记事得早,也很早就知道了谈恋爱那件事。
只是他其实一直都是懵懵懂懂的,他并不懂恋爱的真正滋味,只是觉得好玩。
就连那个小女朋友,他也都是一直抱着这样的心态。想着,这样也挺好的。如果一辈子过下去的话,也没什么不行。
谁知道,后来他就进了部队。
刚开始的时候,小女朋友还是每个月一封信,每次信里还夹带着她最新的照片。有时候是单人的艺术照,有时候则是时下很流行的大头照。共同点就是里面的人都长得很漂亮。
那时候,住一个宿舍的战友不知道有多羡慕他,羡慕他有一个既漂亮又贴心的女朋友。
做为一个男孩,在这样的情况下,要是没点虚荣心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慢慢的,他开始想着,这个女孩其实挺好的。
如果自己两年之后回去,一定要和她好好过日子。
然而,那时候的他还不懂,距离和时间,是年少的爱情中最残忍的刽子手。
一年后,他收到的信就越来越少了。
甚至连他利用仅有的几次打电话就会给她打过去的电话,都是说了一两句被急急挂断了。
那时候,他就知道,这次的事情,又要完了。
那一次,他伤心了一个星期。
只是一个星期后,他就调整过来了。
后来发生的事情,则是完全在意料之外了。
两年后,他留队转了士官,又签了三年。
紧接着,就这么一直慢慢下去了。
一直到进了战神,然后,又到现在,成为战神的小队长。
一转眼,*年的时间,就这么过了。
从那个小女朋友以后,他就再也没有想过男女的事情。
也许真的是因为那些经验让他觉得,谈恋爱也没什么好的,还不如一个人自由自在的好。所以,他才能更潇洒地过着。
这种情况,一直到看到一直冷冰冰的大队长高翰结婚。
说起来,他当年能够进战神,还多亏了这个私下被他叫做老大的男人。
如果不是他的话,只怕他早就离开这个纪律严格的地方,回到家乡,做一个普普通通的执法者了。
正是因为这个男人,他才有了全新的生活。
他是很了解这位队长的,从认识那天开始,基本上一天不会超过五句话,其中四句都是正事,最后一句大概就是个“哦”。
然而,不管这个男人的性格怎样沉闷无趣,他的个人能力是所有人都有目共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