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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轮声在身后响起,原来是赶集的马车,长途跋涉了月余,第一次见到了自己的同类,心下感叹之余,车上一老一少,已经朝他友善的打起了招呼。
南方人总是比较热情,尤其那少年看到马背上的虎皮,两眼更是瞪得出奇,谢瑞麟微笑回应,一前一后朝集市进发。
总算,越接近集市,路上的行人也越多了起来,不至于来到一座空城,当然也不至于饿肚子了,那一块虎皮,至少能让他换好几天的粮食跟几斤上好的女儿红。
路上的人大都推着单轮车,车上满是大米、小麦、牛羊、干货之类的货物,行色匆匆均往同一目的地而去。
半个时辰后,终于到了熙来人往的集市。
各种农作物、牲口买卖的人们挤满了集市,讨价还价,嬉笑怒骂,络绎不绝,好不热闹。
谢瑞麟牵着马,一踏入集市,就惊觉有人悄悄的尾随着他,暗衬,莫非是看他脸生,似是外乡来的,又孤身一人,马匹后面又托着虎皮,竟招惹了有心人?打起了他的主意?
谢瑞麟精神一震,假装没留意,往人少的巷口处走去。
果不其然,就在他的左边涌来了一群看起来就像是地痞流氓打扮的彪形汉子,不远不近的跟着他,每双眼睛都在上下观察着谢瑞麟,自然也看到了他腰间的剑,尤其是看到那几颗闪闪的明珠,眼睛里发出的光却不亚于任何明珠的光。
但是他们却也不急于动手,因为他们认为谢瑞麟是绝对跑不掉的,他们至少认为在动手前先确认对方是干嘛来的,有多少人,有没有人接应?
谢瑞麟漫不经心的扫视了他们一眼,他们至少有十个人以上,每个人身上都带着残缺的铁剑或者砍刀之类的兵器。
当时南方在常年征战下,民间并不富裕,这群地痞有铁剑一类的装备已足矣显示他们在这地盘上的势力,要知道,实力一般的,在争夺地盘的时候,大多都是带着镰刀、锄头之类简陋的农用工具当成武器。
但即使是武器落后,打起仗来却一点也不含糊,不然,皇朝也不会如此头疼了。
这时候,谢瑞麟已经远离人群,转入了一条僻静的小巷。那群地痞也早已跟上,料定谢瑞麟只是孤身一人,以为想逃之夭夭。
谢瑞麟进入小巷便停止了脚步,因为他本来就打算将他们引到这里来,教训他们一顿,他清楚的知道,在他的家乡,没有什么比武力更有用的事情了。他又想起了一剑杀遍南北各地无敌手的激昂岁月。
转身,刚好跟一拥而上的那群地痞流氓打了个照面。
这时谢瑞麟才仔细端详这群人,一个个獐头鼠目,正所谓相由心生,一看就让人知道是属于坏人的那种。
尤其是其中一个脸上有刀疤的,他似乎认为男人的脸上至少有一些伤疤那才叫有男人味。可在谢瑞麟看来,他简直想吐,更何况是女孩子?
还有一个满脸麻子的,气势沉稳,这群人之中,当属这两人是练过练家子的。
只听当头一人喝道:“朋友,入乡随俗,不想挨刀子的,留下你的马儿跟剑还有马上的货物,可以放你一马!”
谢瑞麟笑了笑,道:“同是南方人,在下只是路过来做买卖的,可否不要赶尽杀绝,让条路走走?”
那刀疤脸哈哈笑道:“你说奇不奇怪,前两天也有个人跟我说是我们的同乡,你猜后来怎么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