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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者鸩的表情变得有些严肃,而对面那些紫罗兰银行工作人员则是显得有些幸灾乐祸。
但,麦玉衡却只是用魔术棒顶了一下自己的帽檐,并没有流露出太多的表情。
凌峰摊开手,指向自己身旁的那两名陪审法官,说道:“所以,我的两位同僚都认同这一点。根据法律的规定,能够享受产假的,的的确确只有‘女性’。不管原告方的身体内是否留存有女性的生殖器官,也并不能否认其身份法律文件上的性别皆为‘男性’这个事实。所以这都不应该认同其享受这种法定权利的理由。因此,我的两位同僚的意思,就是要求认定原告方并不符合法律条例的规定,判其败诉。”
一般来说,是不是觉得开口说这种话,那么最后会来个大反转?
不过可惜,就算这个凌峰一个人持有其他的不同意见,那么也是二比一的票数,将会直接宣布法者鸩这一边败诉。
除非凌峰在进行宣判讨论的时候提出了一个足以说服另外两名法官中的其中一人的新观点,让那两名法官觉得原告方胜诉是有十足的理由的!
但,有那么容易吗?要说服早就已经做出决定的人修改自己的决定?
这,能够办到吗?
法官席位上,凌峰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开口说道——
“是的,按照法律条文来看,的确是应该宣判原告败诉。作为本案的主审法官,秉持着法律的公正性和严谨性是我的工作,也是我一直在做的最重要的事情。”
“但是,这个案子真的应该直接宣判原告败诉,被告胜诉吗?如果这样的话,那么原告怀孕产子的这个‘自然事实’,就等同于被认为‘不存在这个法律事实’。一个生活在自然之中的人类所创造出来的‘法律事实’,竟然想要否认‘自然事实’?说实话,这有一点像是以前的人类不认同地球是圆的一样,妄图用自己的法律来束缚自然。这是一种非常愚蠢的行为。”
说得很好,但,这还不能从法条上来改变另外两名陪审法官的想法。听起来,更像是一个无聊的键盘侠在网络上的敲敲打打而已。
“那么,这件案子应该怎么判呢?本案是一个怀孕‘男子’想要获得产假的权利的案子。产假,是基于《劳动法》来创造的。所以,我也需要从《劳动法》中寻找答案。”
“《劳动法》,就和许许多多的其他法律一样,这本来并不是一个法律。说得更加确切一点,在十八世纪之前,不像是《刑法》或是《民法》这种自古以来就几乎伴随着人类的发展轨迹不断发展起来的法律,在腐国的《工厂组织法》(劳动法的前身)诞生之前,《劳动法》这三个字,还从来都不曾出现在人类的历史之上。”
“和许多其他的法律不同,《劳动法》,并非是一个由政府部门来颁布,用来管理社会的法律。恰恰相反,从最初的《工厂组织法》一直到后来的《劳动法》,却全都是由以前的劳工,由以前那些许许多多被剥削,被压榨的普通劳工进行反抗,进行斗争之后,才好不容易争取到的一部法律。”
“在这之前,别说什么产假了,怀孕的妇女一旦没有办法进行工作了,老板们可以任意辞退并且不支付一分钱。在《劳动法》诞生前,老板可以随意克扣工资,可以随意地延长劳动时间,可以雇佣大量的童工。在那个时候,全世界几乎所有的政府全都站在支持老板的那一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