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第11章 夏威风(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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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夏威风

栗明市跟全国99%的城市一样,鳞次栉比的高楼,宽阔的公路两边是姹紫嫣红的花坛,这里的街道比长安街还整洁,而小巷的垃圾堆成山,苍蝇蚊子嗡嗡嗡怪叫宛如轰炸机。在楼群的背后,某一个角落,或许有一两个休闲屋,犹抱琵琶半遮面,几个搔首弄姿的女人会隔着粉红色的透明玻璃观察路过的男人。她们在盯自己的猎物。

不错,这是我生活过的城市,现在是小如的。

在离开栗明市的一刹那,我突然想明白了。

在这个繁华的城市,表面的真诚顶不过一张钞票的厚度。我走了,小如该怎么办?我曾经误会过她,那是因为我爱她。

我是一个虚伪的人。在我没重新穿上军装之前,我在这个残酷的社会碰得遍体鳞伤,败得一塌糊涂。我没有自信,没有生存的能力,甚至连自己的爱人都要怀疑。见到敬业的警察我会歇斯底的吼叫,我把这些怪罪于命运。

其实我错了。

要怪罪的,只是我自己。

在重新穿上军装的那一刻,我知道我错了。

一套军装是神圣的。

但绝不是改变这些的工具。

我跟那些满嘴谎言的人一样虚伪。爱慕虚荣。我讲究集体荣誉,我看重社会地位,我注重归属感。我TM是个特种兵,但不是一个神。

我必须改变这些,我要跟小如找一条后路。

我决定--------去找夏威风。

夏威风今年28岁,比老鬼我小3岁,比小如大3岁。他大概是栗明市最风光的人物,年纪轻轻已拥有自己的房地产企业----威风集团。栗明市有他两处楼盘,省城还有一个小区正在热火朝天的施工中。

在这个地方,如果住在酒店,或者在家里,看电视新闻的时候如果看到夏威风,请你千万不要奇怪。他在栗明市乃至整个东南省,已经是家喻户晓的人物。据说他曾经跟厅长一起吃过饭,还跟马尔代夫好多眯眯族的酋长一起洗过脚。

这不是更重要的,重要的是------

他演过电视剧。还是偶像片。那部电视剧是威风集团投资的,女主角是范冰冰,男主角,就是夏威风。两个人,嘴对过嘴。夏威风董事长因此半年没刷牙,天天穿着白色西装在电视新闻里摇摆。

“哦,范冰冰是我最好的朋友。她是我至深至爱的情人(电视剧)”

他这么说。

临走时,我突然想明白了。小如假如跟夏威风好,不见得是坏事。总比跟着我受苦受累好。

夏威风那么好,长得那么帅,那么有钱,还跟范冰冰嘴对过嘴。凭什么小如不能嫁给她?

我要去找夏威风。我决定把小如交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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