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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日的天儿实在是太冷了,平素看守在外的两个小家丁,现在正躲在西府楼的前厅里生火取暖,还抓了一只野兔在火堆上烧烤着,这吃的肉足酒饱的,又有暖融融的火堆烤着,早就在不知不觉中,已经睡着了。
以至于今夜来了这样的不速之客,两人却还并不知晓。
水玉望了一眼瘫倒在厅堂里的火堆边睡着的两个家丁,眼中隐约的忧虑,也扫空而尽。
既然有人看守,那么看来,这里并非是座空屋,而她要见的那个人……十之八.九,必然在内。
心念一动,她忽然有些焦急起来,脚下的步子不由的加快。
其实,她是个器量很小很小的人,虽然称不上睚眦必报,但若是谁犯到了她的底线,她一定不会善罢甘休——
当然,在这一点上,她不想承认,也不想再去想,自己对某个男人,却是何等的纵容,忍让偿。
故而,当她听到胭脂雨而今的下场时,没有人知道,当时她何止是激动,简直,她差点就要兴奋的振臂高呼起来!
不可否认,在白天的那场与那个男人的欢爱里,也正是因为她的这些兴奋,揉杂于其中。
所以,她今晚迫不及待的来到这里,是她太想,实在是太想太想亲眼看看,她的好姐姐胭脂雨现在,究竟还是个什么模样!
越想越是激动,脚下的步子就越是急切,以至于在最后,她竟然动用了武功,在快如闪电的身法驱使下,她几乎只用了眨眼的瞬间,就到了西府楼的主屋前。
没有等待,片刻的踌躇都不想,她双手在那扇漆色斑驳的门扉上一推,吱呀一声,门被猛地推了开来——
赫然,屋内的所有景象,顷刻映进她的眼底。
不比外面的一片昏暗,屋子里很亮,亮的出奇,原来,是有一颗罕见的硕大夜明珠,正镶嵌在横梁穹顶之上,让整个屋子,亮的尤如白昼。
这让水玉一眼就看清了屋子里所有的一切,而屋子里的人同样在同时,也能一眼,清清楚楚的,看到了站在门外,突如其来的,惊醒她们的来人——
“你……你是谁!”瘫在地上,浑身又脏又臭,蓬头垢面的几乎看不清样子的干瘦女人,就像突然被惊醒的干尸,空洞的目光望向房门处,有一丝丝的恐惧,开始在她眼底汇聚,“胭……胭脂……胭脂雪!”
比起干瘦女人,水玉却是截然相反的冷静,静默的,好像只是一株生根长成在了门口的梅,兀自散发着幽幽冷香,张扬着她惊人的冷艳。
这样的她,在后来跟上来的司马流云眼里,有那么些微的错愕,仿佛好像,刚刚那个激动的恨不得刹那飞到这屋子里的那个近乎癫狂的女子……都只是他司马流云的错觉。
水玉的冷然与默然,让屋里的干瘦女人,有些歇斯底里起来,“不,你不是她!你不是她——”
刚咆哮完这一句,女人的头又猛烈的摇晃起来,机械的干涩的骨骼摩擦的声音,就好像她的脖子,是生了锈的机器,开始抛了锚,失了控制,疯狂的摇晃,“不不——你是她——你是她——你就是胭脂雪——你就是!”
丑陋脏乱的如同老妪乞丐的模样,疯狂摇晃仿佛随时都会断掉的脑袋,沙哑刺耳的破碎声音,胡言乱语的言词,神经兮兮的表情,让人怎么看这个干瘦女人,都只用三个字来形容——疯婆子!
水玉似乎很喜欢女人现在的样子,她依然没打算说话,只是这么静静的看着,一眨不眨,眼里,却有着点点的星芒,在不断的亮起。
她现在的样子,就好像发现了一件特别稀罕的玩物的孩子,是那么的感兴趣,那么的欢喜,生怕自己一说话,这好玩儿的玩具,就会突然在眼前消失了一样。
在走到了一侧,倚靠在门边上的司马流云看来,水玉现在的样子,比起屋里边儿的那个状若疯癫的干瘦女人来讲,还要疯狂——
只是一个是发泄了出来的,都显现在肢体上的,而另一个,则是隐隐暗藏在皮囊下,深埋于心底。
可若是两者相比较起来,他司马流云更认为,那个后者,才是最可怕的!
果然不愧是同类人,司马流云预料的一点儿也没错,当饶有兴致的把屋里女人的疯态欣赏够了,水玉,终于说话了。
“比起能出去,你觉得,和我的身份究竟是谁相比,哪个更有趣儿呢?”水玉笑了,一张清隽的脸,却让她笑出了风华绝代,“胭、脂、雨。”
干瘦女人不再嘶吼了,头也没有再晃了,就像一个破败肮脏的布娃娃,终于耗尽了所有垂死挣扎的力量,全身一松,像滩烂泥一样,完全的瘫在了地上,唯有那双死灰一般的眼睛,散发着灼人的光,紧紧的盯着水玉的那双眼,那张脸,“真……真的……真的?”
水玉居高临下的睥睨着她,就算在看一条卑微的癞皮狗,嘴角一翘,“当然。”
“那带我出去……带我出去……现在就带我出去!”听到答案时,胭脂雨几乎想都没想,就像一条垂死的老狗一样,也不知道哪里生出来的力气,一点一点的,朝着水玉的脚下爬了过去,“求求你……求求你……。”
水玉很满的欣赏着胭脂雨爬过来的样子,心里激荡的,都是满满的病.态快.感。
司马流云冷眼旁观到这,不由对地上像狗一样爬来的胭脂雨,目露出了几丝怜悯,而心里再一次得到肯定的认知,这燕王,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阴毒小人!
胭脂雨这个名字,他听了之后,心里就马上想到了她是谁。
昔日大燕京都的第一美人儿,太傅胭家的第一千金,人人艳羡,人人倾慕的燕王平妃,雨王妃,胭脂雨!
在权贵游走的上流阶层,权贵交流的方式,都是靠一些大小宴会,来交流世家关系,或者来场家族联姻,来巩固家族地位,而他司马流云一介商人,能赚到最多最容易的金钱,便是靠这些贪慕虚荣的权贵身上博得,所以很有幸,曾经来过大燕一次的以茶会友的雅宴上,他就亲眼见过这胭脂雨。
男人,除了对金钱权利有特别强力的记忆之外,对于美好的人或物,就譬如这美人儿,同样会记得尤其清楚。
算来,大概也有六年多的光景了,现在只要他一回想,依然能清晰的记得胭脂雨仙人般的清绝容貌,甚至是一颦一笑,他也仍能记忆犹新。
如果不是知道水玉不是一个爱开玩笑的女人,如果不是胭脂雨的不否认等于默认了自己的身份,他几乎都不敢相信,昔日那样像仙女,像白海棠一样高贵美丽清绝出尘的胭家长女,竟然就是眼前这个如同死狗一样的枯瘦疯婆子!
试想想,燕王究竟是用了怎样可怕的手段,能把一个那样耀世芳华的美人儿,给活生生的折磨成了这个样子?
只怕这里的日子比地狱还要可怕,才会令胭脂雨连想都没想,一点都不害怕和担心水玉会对自己做出什么样的事情来,就这样干脆果断的像狗一样央求水玉!
司马流云深深吸了一口气,目光又放到了水玉的身上,眸光闪动,想笑,却实在是笑不出来。
他很清楚,接下来,这个女人,这个燕王曾经的女人,很快,就会做出,比燕王更狠毒,更残忍十倍的事情!
诚如司马流云所想,此时水玉眼睛里,除了冰冷,除了玩味,就只剩下了恶毒。
只是她把这点恶毒,给埋藏的很好很好,甚至连一点的杀气,都没有迸发出来。
这也是为什么,胭脂雨明明怀疑她是不是胭脂雪,却还要凑过来求她的其中一个小小的原因,因为如今纤细而愈发敏.感的胭脂雨,根本在她水玉的身上,就找不到半点的杀机!
水玉在享受着胭脂雨一路爬到自己脚下的快.感,一直都不说话,就是这样静静的欣赏着,赏玩着,直到胭脂雨终于爬到了她的脚下,直到胭脂雨用那脏污的手,拉住了她的裙摆。
“求……求求你……求求你……。”胭脂雨费尽力气的拽着水玉裙摆的一角,如同拽住了一根救命稻草一般,苦苦的哀求着。
似乎终于看够了,欣赏够了,也或许是水玉太厌恶于胭脂雨的触碰,她终于有了动作,陡然一个转身,利用这般的巧劲,直接的让自己的裙摆抽离出了胭脂雨脏污的手指,“把这瓶药吃了,三天以后,我要看到容光焕发的胭脂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