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一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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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的一个举人,放着书不读,转过头去做生意,这算是哪门子道理?

李氏想不明白,这要是当家的还活着,非气得跳脚不可。

“娘,你不是也告诉我了,不要掺和孩子们的事儿嘛!”林氏觉得十分委屈。

李氏用恨铁不成钢的眼神看她,真是榆木脑袋。

“那能一样吗?”

“怎么不一样?”林氏一头雾水。

得,敢情闺女压根就没明白自己这话的意思。李氏这会儿不知道说什么好了,自己跟当家的都不是笨人,生的两个儿子也都挺精明的,怎么生的女儿这么笨呢!

“你想想,兴子不读书,不上进,你们当爹娘的不该管管吗?要我说,绑也给他绑到汴京去,今年考不上,就等三年再考!”兴子那孩子也很聪明啊,或许只是吃不得读书的苦,他性子活泼,嫌读书乏味也是情有可原的,但是当爹娘的就该拦着啊,怎么能轻易放弃呢!

林氏只道:“我们当初也是这么劝他的,只是那孩子拧的很,非说自己不适合读书,也不适合做官。我和他爹也是没办法,还特意跟兴子的先生提起过这件事,先生也说了,他能考中举人,已经是意外之喜,不可再有强求之心。”

李氏一愣,随即叹然。

当初孩子他爹也说过类似的话,说天赋这个东西,是每个人从娘胎里带来的,有些事情,看似简单,可惜有人就是无论怎么做都做不好。相反有些事情看似很难,就是有人能够轻而易举的做到。

读书也好,做生意也罢,靠的不仅是勤奋,其实天赋,也很重要。

李氏对那个素未谋面的先生很是信任,能把三个孩子教的那样好的人,哪能是凡人!她只知道楚章来头不小,是个冷清性子,并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但这并影响李氏对楚章的信任。李氏觉得连先生都那么说,事情肯定是没有转圜的余地了,否则哪个先生不希望自己的弟子出人头地?

“要真是如此,也罢了!”也许兴子聪明的不是地方,真的不适合读书呢!

林氏不想提这个事,兴子不肯再读书这件事情对她来说,也是一件伤心事。

“娘,你去把嫂子和弟妹叫进来说话吧!光是咱们娘俩在一起说话,冷落她们可不好。”

李氏点头,“娘知道,说到底,还不是为了你。”

林氏只得应承,“好好好。”

没一会儿,邓氏和刘氏带了孩子们进了次间,一同陪着来的还有周小米。

姥姥跟自己娘亲为了说体己话,把大舅母和小舅母都撇给自己招待,幸好林家的孩子们都乖巧,加上有二哥作陪,这才免去了尴尬。

周小米是见惯了大场合的人,即便是跟不相熟的人谈生意,也不会怯场。她觉得尴尬的原因,是因为大舅母性子软且腼腆,进了周家的大门总有些拘谨的感觉,远非是亲戚之间应该有的忐忑。小舅母倒是有几分见识,可无奈娘家不给力,总是妄想不属于他们的东西,让刘氏夹在其中,两头受气。

刘氏的娘是个没啥心计,却总想占人点便宜的老太太。以前刘氏嫁到林家的时候,她就一百个不同意,非说林家一穷二白,刘氏嫁过来会受苦。要不是后来刘父毅然决然的同意了这门亲事,只怕刘母还要挑三拣四的为刘氏找婆家呢!后来林家日子好过了,刘母又千方百计的想让刘氏提拔自己的兄弟,往酱菜铺子里塞人。

刘氏不喜她娘亲这种眼皮子浅的行径,直接出言拒绝。这些事情虽然没有说破,但李氏是个精明的人,早就把刘氏的娘看个清清楚楚,哪里会不知道她那点道道?所以刘氏自觉没脸,对着李氏的时候越发恭敬,就是到周家来,也带着几分不由自主的不自在。

周小米对着这样的两个长辈,难免要头痛。还好有二哥在一旁作陪,缓解了不少压力。都是实在的亲戚,同辈的女眷中只有小妞妞,她才六岁,也没有什么要紧。

好在,不一会儿李氏就过来招呼妯娌二人和三个孩子进了次间,周小米实打实的松了一口气。

都是一家子亲戚,虽然每个人心里都有这样,那样的不舒服,小疙瘩,但毕竟他们不是那种自私自利,唯利是图的人。一家子人从微末时便抱成了团的一起努力,没道理日子越过越好了,反而离了心。况且邓氏也好,刘氏也罢,对周家,对小姑子,对周小米,那都是非常感激的。所以那些小不自在很快就散去了,气氛也很快就热络了起来。

林氏让李嫂去吩咐厨房,让他们准备午饭,李氏等人用过午饭后,就要回家了。作坊那边不能没人看着,已经扔下两三天了,李氏不放下。

等到中午用过了饭,周瑾便派了两辆马车,送林家一大家子老少回林树沟子。临走时,免不得又给三个孩子准备了一些吃的用的。

邓氏和刘氏都有些过意不去,毕竟家里已经不比过去了,总上小姑子(大姑姐)家里来打秋风,可怎么好?

林氏倒是觉得,自己拿给娘家的这些东西,跟当年她衣食不保,没钱给孩子看病时,娘家拿来的那些东西,根本就没法比。她也是真心感激嫂子和弟妹,真心喜欢孩子们,故而说话行事都透露出让人不忍拒绝的真诚,倒让邓氏和刘氏不好意思说什么拒绝的话,只能受了她的好意。

等林家众人离开后,周小米才腾出工夫见了丁简。

丁简才十五岁,生得有些瘦,相貌平平,放到人群中一点都不显眼。可是周小米知道,这个少年是有些本事的人。丁简年少因为家贫的关系,没少做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情,身上有些功夫,因为做事敢下狠手,对自己亦是毫不留情,为人偏又极重义气,所以在街头巷尾还是比较有名气的。

丁简为周小米所用,是最近半年的事。半年前他在街上被人追着打,缩在墙角里被人揍得一身伤,可是却咬着牙一声不吭,眼里还装着大盛的精光,那模样就像是随时随地准备反扑的野兽一样。

周小米不是动了恻隐之心,而是觉得这人很有意思,当下让红衣上前救了他。

于丁简来说,周小米是他的救命恩人,不仅仅是因为她让人在街上救了自己,更主要的是先前自己无意中得罪了镇上的地头蛇冯元。那姓冯的可不是什么好相与的人物,每天都会派出人满大街的追他,找到了,追上了,便打一顿,也不要他的命,身上却少不得新伤盖旧伤,害得老娘终日提心吊胆的跟自己过日子。

丁简没想到,跟自己一样大的那位小姐,居然还跟冯元有交情。不但替他摆平了他和冯元之间的恩怨,甚至还问他愿不愿意过正常人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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