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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这并不是唯一的坏消息。
元连将关山事件告知,瞟了一眼赵杼脸色,深呼吸一口,破罐子破摔的接着说下面的消息,“温年也死了。”
温年,成都府尹,青楼连环凶杀案时置身事外,手下推官孙正阳和仵作景星联手贪银,证据资料查下来跟他一点关系也没有,在府民前竖立的形象也还不错。
可身为上官,这么大的贪银案竟不知道,官场上下上行下效浑浊成那个样子也不知道,赵杼一点都不信。
所以他插了手,不着痕迹的影响成都官场,走正常程序由吏部发文换了新府尹,准备等新旧府尹交接完毕,温年返京时,悄悄用手段将其制服问供。
这么做其因有二,若温年真的是个笨蛋,与贪银案无关,这样问话只是让他有点难受,后续不会有不良影响;若温年与贪银案有关,能撇这么干净必然不是小喽罗,没任何证据抓捕不但会打草惊蛇,还会令人狗急跳墙。淡化时间,在别人警戒心降低的时候下手最为合适。
可他竟然死了。
关山在牢里,有吐口危险,上封过来处理算是正常,可温年……他只派了人跟踪,这些人身手本事皆非一般,不可能被察觉,为什么也死了?
事情一件接一件,赵杼反而淡定了,指尖轻敲着桌面,“怎么死的?”
“新旧府尹交接完成后,温年定了离开成都府的日子,咱们的人只是例行跟踪报告其行迹,并没有离的太近,准备等他离开蜀地后行动,可他还没出城,就死在了自己家里,完全没有任何预兆,咱们的人也吓了一跳……”元连说着手下传过来的消息,“头被砍了去,只剩躯体……”
想想就反胃,现场一定很血腥。
赵杼担心的是另一件事,“头被带走了?”
“是的。”
“可能确定是温年?”
“回王爷,确定。”元连对这个倒是十分自信,“咱们的人去看了,确是温年无疑。”
温年之死意外可能性大,下面的人接命令行事并未日夜贴身跟踪,可以原谅,但是关山……
赵杼下令,“温年之死,暗查。关山之死……你下去领三十军棍。”
元连来时就知道要受罚,没被送回边关就好,立刻单膝跪地,“谢王爷开恩!属下必尽快查明真相!”
赵杼点了点头,“去罢。”
……
上京。
西郊雅园。
一个长着八字胡,肤色微黑的胖子正在发脾气,“你说温年死了?”
“回三爷,确是……死了。”一个瘦高,气质颇有些书生气的中年男人小心回着话。
“是你做的?”三爷眯眼,目光毒辣阴鸷。
“三爷没吩咐,属下不敢,属下只下令让关山死了。”
“关山……”三爷将摔碎的锋利瓷片一一踢入鱼塘,看着鱼儿们四处躲避,没来得及躲的划的身上都是血痕,唇角邪邪勾起,“是那个跟在柏明涛身边的文书?我听说按察使在西边,你做的可小心?”
“三爷放心,就是买通狱卒聊天时说句别人听不出来的暗语,关山明白就自尽了,不会有任何人察觉。就算狱卒被逮住,也不知道里面是怎么回事。”
见一条鱼浑身光滑没半道口子,炫耀似的连连跃出水面,三爷突然抓起一旁网兜迅速将其捞出甩在青石上。鱼儿痛苦拍打挣扎半晌未能回到水里,渐渐安静,三爷才满意了,拍拍手,“长宇啊,近来我们财路受挫,人好像也不只死了一个,有个疯子专门找我们的人杀?”
名长宇的中年男人额角滴着汗,“三爷好记性,因为按察使巡察,我们的财路确受了些许影响;不过疯子杀的人都是小货色,死的人里面,温年是最重要的一个。”
“旁的事放下,把这个疯子给我找出来!他今日能找到温年杀了,它日或可也能找到别人,别以为死的都小角色就不重要!”
长宇赶紧低头伏首,语态恭谨,“三爷说的是,属下马上去办。”
“好好办,”三爷仰头看天色,慢条斯理的说,“眼看这天儿就要热起来了,姨夫寿辰将至,咱们这儿一团糟,你叫我拿什么脸过去?”
“是……”
……
这一切卢栎都不知道,他正沈万沙一起快快乐乐的启程。
沈万沙装了所有他在兴元搜罗到的,别处没有的金色布料,把玩物件,围棋叶子牌,以及满满一车的吃食;卢栎拎上他两口验尸箱子,些许衣衫,外带一堆买来的书,两人边吃边赏景边聊,玩的不亦乐乎。
他们此次去京兆府走的是陆路。兴元离京兆府虽有点远,但官道顺畅,沈万沙的马车宽大又舒适,赶起路来并没受什么罪。再加上吃食足够,天气适宜,景致还很好,这一路心情保持的很不错,只除了赵杼。
沈万沙一直赖在车上与卢栎腻在一块,虽然他很懂玩,一样接一样并不无聊,可赵杼根本没机会与卢栎独处,别说试用那些他瞧不上技巧了,就连自己想的法子都没办法用!
好在暗卫们比较有眼力劲,知道时不时制造个什么事引开沈万沙注意,让卢栎落单,才没让他更难受。
……
如此行了一路,四月底,他们终于到了京兆府的地界。
时值中午,一行人到了处热闹集市。这里离城门距离已不太远,两个时辰内一定能到,沈万沙便让车停下,找到一家看起来还算干净的饭铺子吃饭。
京兆府是个大地方,前朝时曾为都城,如今还未到城门,只是郊外一方小县,已经热闹成这个样子,沈万沙认为内城相当值得期待。
今日这里应该是个集市,两辆车并排能行的街道上,到处都是人。
不同的城市有不同的民俗,不同的性格,光是看着,就有很多耳目一新的东西。卢栎坐在靠窗的位置,饶有兴趣的看着外面。在马车上坐了一路,虽然并不无聊,四下无人时比见到很多人的情况多,人是群居动物,有时总要处在人群里,才觉得自在。
沈万沙点了一堆小二推荐的据说是本地特色的招牌菜,上菜后赵杼眉梢微皱,移动了几盘菜的位置。
卢栎喜欢吃辣,虽然清淡的也不拒绝,但有喜欢吃的菜时会吃的多一点。
相遇这么久,有他看着陪着,卢栎只是从皮包骨的病瘦程度,变成现在略长了些肉的清瘦,赵杼很不满意。
卢栎与沈万沙正伸着脖子往外看呢,根本没注意这边。赵杼不满的敲了敲桌子,“吃饭。”
“哦这么快来啦!”沈万沙拿起筷子就夹了一块清炖羊肉,“唔好次!”
卢栎接过赵杼递过来的筷子,伸向辣子鸡,边吃边叮嘱沈万沙,“天气热了,羊肉不要多吃,上火。”
沈万沙唔唔的含糊答应。
赵杼给卢栎夹了一筷子拌三丝,很想提醒他辣的也该少吃,可见卢栎吃的开心……他闭了嘴。
几人正痛快吃着,突然听到外面吵闹,而且声音很大。
沈万沙最爱看热闹,“怎么了怎么了?”筷子一放就朝窗外看去。
卢栎也有些好奇,同往外看。
热闹地点正好在街对面,他们视线极佳。
靠着墙的角落,有一方薄席,席上一张白布,覆着什么,看样子像个人形,席子旁边,跪着个浑身素缟的姑娘。
那姑娘未施脂粉,未戴首饰,黑亮的头发编成一条长长的辫子垂在胸前,笼烟眉,梨花面,含情目,樱桃口,相貌不是一般的美!美人如今头上插着草标,双目含泪,贝齿咬唇,真真是我见犹怜。
卢栎看清姑娘身边牌子上的字,愣住了,“卖身葬父?”真的有这种事?
这样长相的姑娘要卖身葬父生意肯定是不差的,而且非常符合狗血逻辑的,被一个衣着富贵,后脖领插着把扇子,手里拎着笼黄雀,左脸还长着颗痣,一看就是有钱人家的纨绔少爷给缠住了。
那少爷掏出个银袋子丢进姑娘怀里,接下来摸住姑娘手就要带人走。
“小美人儿,你要卖十两,爷给你五十两,来跟爷走吧!”
姑娘必然嘤嘤嘤的不愿意,惨白着脸推拒,“求公子好心,放过小女子……”
“呦,这话怎么说的,你不是要卖吗,”纨绔少爷很不高兴,“爷收你进门,从此吃香喝辣穿金戴银,连你这短命的爹,爷也给你找个风水宝地葬了,怎么,这是嫌少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