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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戈吃的,哦不,应该说是塞的很快。一整碗的饭菜和还是温着的果汁不到十分钟就被寻戈消灭干净,全装进了自己的肚子里。不过,因为是“塞”的,所以,寻戈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吃了什么。
饭是甄戎轶买来的没错,但他却并不是自己递过来的。买都买了,还非要借方甫的手给寻戈。而且,虽说买了三份,可他们两个,一个只是象征性的动了下筷子,一个则根本连筷子都没动。
寻戈赌气吃着饭,想看又拗不过这口气。可看了吧,又只会徒增失望。这顿饭吃的,那可真是千愁万绪,食不知味不说,消化不良都只是小事。
饭吃完,自然是方甫来收拾。戎轶如果还要自己动手,只为了避开寻戈,那就太明显了。所以,方甫离开后,病房里也就只剩下昏睡的简丹和寻戈、戎轶他们三个了。
就当寻戈打算豁出去先对戎轶说点什么的时候,没想到倒是戎轶先开口了。可他说的话,却让寻戈听起来格外的刺耳又刺心。只听他对寻戈说的第一句话就是:“你……你如果觉得没什么不舒服的话,就去看看项郁吧。他昨晚做了很长时间的手术,肋骨也断了两根。”
“我如果觉得不舒服的话,是不是就不用去了?”寻戈气道。
项郁为了救自己所做的一切自己不是不知道。如果不是看到昨晚他命悬一线,自己又怎么会捡起地上的枪就毫不犹豫的开/枪呢?可自己对他感激是感激,但就是没办法给他他想要的感情。说自己自私,自己也接受。可如果能把这感激和感动转化成爱情的话,自己又怎么会排斥?难道自己就非死心眼儿的放着一个对自己如此痴情的人不管,只一味的去追求一个不喜欢,不在乎自己的人吗?
喜欢戎轶虽然寻戈也想不通原因。可是单单只是一想到自己喜欢他,寻戈心里就很是欢喜。正是这种喜欢,才让寻戈觉得自己是真实的,是有血有肉的。
简丹的存在,让寻戈感受到了什么是友情。因而感受到了与简丹交往间产生的真实的感情,相互理解,相互体谅,相互帮助。而画画,设计建筑则让她感受到了与自己内心世界外的一些接触。对这个世界,和别人的世界也有了一定的认识和了解。
喜欢戎轶,则让寻戈不只是对别人,更重要的是对自己自身的一些想法和感觉有了一定的了解和体会。毕竟因为戎轶的不回应,让寻戈的喜欢成了她自己的独角戏。自己因为他而欢喜,也因为他而失落伤愁。
连寻戈自己也从来不知道自己可以有那么多种不同的情绪,而且这么多的情绪还可以在瞬息之间不停的切换。一个眼神,转过来就喜,转过去就悲。这都是以往的寻戈所不敢想象的。她总觉得,人如果情绪切换过快的话,一定会承受不了而崩溃的。可没想到,她不但没有崩溃,反而还愈加的游刃有余。
不过,寻戈不说,戎轶也不想给彼此添麻烦的假装什么都没看到。也因此,本来心是极靠近的两人,因为他单方面的顾及朋友而逃开,害的寻戈就是想追也要费上好大的一番力气。
寻戈在生气,他当然看到出,听得到。但生气又怎么样,生气就能把为了她不要命付出的项郁不当一回事儿吗?自己可以在商场上狡诈,用尽心机。但在感情上,面对兄弟时,有些原则就不容破坏!
“早晚要去,早点去看他,他也能早点打起精神,对他的康复有好处。”不容拒绝的语气,但多少也对寻戈妥协了不少。意思就是说,去看他只是为了他的身体着想,不要有太多的负担。
戎轶这么一说,寻戈自然听的明白。项郁救了自己,自己当然得去看他。她气的只是戎轶不先为昨晚的事道歉就算了,还一开口就是说有关项郁的事。这不等于在寻戈已经受伤的心上再插一把刀嘛。一向好脾气的寻戈只是生气就已经算不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