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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勋世奉依旧在沉睡。
我枕着他的手臂,手指摩挲着他的皮肤,上面有一道伤痕。那是陈年的旧枪伤,还是在仲宫,手臂的贯穿伤让他在我的地下室内住过两天,他还在那种恶劣的居住环境中优雅的啃着鸭脖子,就不知道,现在他还会不会吃那种被整个姓勋的人嫌恶到极点的小吃——武汉辣鸭脖。
我又想起前几天给他炖鸽子汤,他吐的连黄胆汁都出来了,想必是那几天心情差到极。
在白天的时候打爆了许多鸽子的头,血糊糊的一片,夜晚再看到那些鸽子汤,想来想去,都不是可口的食物。
我的左手握住他的另外一只手。
我的左手无名子上有戒指,他的手是右手,无名指是空的。
勋世奉全身上下没有戴任何的装饰物,只有一枚黄金婚戒,虽然,这对戒指出身自勋氏家族意义不凡,但是在凡人眼中到底不如铂金白钻显得身家厚重,他却如同一个普通的已婚男人一般,手指上只有一枚这样的素金婚戒。
我动了一下。
此时,阳光从厚重落地窗的帘幕缝隙中透射出来,正好照在我们交握的手指上,刺目的光线竟然让这枚本来看起来不起眼的戒指焕发出耀眼的光芒。
——生死契阔,与子成说。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勋世奉刚醒,他说的中文本来就辅音轻,元音稍微重一些,刚醒过来,他的嗓音还是软的,说的话好像是有人用天鹅的羽毛骚弄我的耳朵。
我,“你醒了?什么时候醒的?”
勋世奉,“刚才。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我知道,他说的应该是我们的戒指上镌刻的诗文:
他的指环上刻着: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我的指环上则是下面一句话: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我,“这是先秦诗经中的一句,当然,全文很长,这里只是取了其中的一句,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张爱玲曾经对胡兰成说过,生与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支配的,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可是我们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
我,“生死契阔,就是生生死死,悲欢离合。”
勋世奉,“为什么用这样的诗句做婚戒?”
我,“勋家做这对戒指的时候,时间应该是民|国,那是乱世。乱世,真正的乱世。你从小在美国长大,母亲又是欧洲移民,对于中国民|国那个年代没有印象,那个时代,瑞士的农民可以在院子中种一棵樱桃树,然后多年后,悠闲的看着孙子在樱桃树下玩耍,而中国的农民如同草芥一般,生生死死,聚散离合,就好像掀起的海潮,究竟最后流落在哪里,生生死死都不知道。
很多女人等了一辈子,也没有等到她想要等的那个人。
我看过一个纪实节目,就是帮助人找到离散的亲人,其中一位是帮助他的母亲找自己的亲生父亲。他母亲一直在乡下,等着他父亲回来,村子里面的人都说那个男人早变了,另外娶了女人在城里生活,但是他母亲不相信,他的母亲拿着丈夫当兵走之前为她编的小竹筐,隔着50多年,问了那么多人,最后,他么终于发现,他的父亲是解放军,当时在解放济南的时候牺牲在前线了,遗骸早就埋入烈士陵园。他回家告诉母亲,说父亲没有背叛她们,而是早已经去世,遗骨也找到了。那个节目最后一个镜头就是他带着自己已经哭瞎了眼睛的母亲,拿了他父亲生前最爱喝的老家的土酒,到烈士陵园给他爹扫墓,一瓶白酒全部洒在早已经掩埋了枯骨的黄土上。
在那个时代,有一种誓言无论生死聚散离合都要在一起,是一种扎人心肺的浪漫。”
“arthur……”
我抬头,看见勋世奉一直看着我,他的眼睛深沉而静谧,像悠远的深海。
这样的一双眼睛,一直被当勋家人成是’非我族人其心必异’的标志,他究竟走过了怎样的岁月,才终于走到今天这一步?
他曾经说过,我们眼前这个世界是用黄金铸就的,它沉重、完美无缺,没有丝毫的裂缝,想要撬动这个世界需要付出,而付出的代价是则是常人难以想象,也难以承受的沉重。以后,他会继续向前走,随着他帝国版图的野蛮扩张,他碰到的阻力会更多,承受的压力也会越大,未来好像依旧不会是和风细雨。
只是,终极权力的最终点,究竟是什么?
我,“以后我们的孩子,你想让他们学中文吗?”
我记得他曾经一直傲慢的面对中国传统与文化,他曾经阅读过一本上,上面一位很有名望的欧洲元首曾经说过,——30年之内,中国不可能向世界输出任何有价值的思想。
很多华人的第二代,第三代都不会学习中文,他们把这些精力与时间放在对于他们来说,更加重要的地方,我却不希望自己的孩子也是这样。
勋世奉,“随他们,不过如果在勋家,这些事情没有我质疑的余地。你是母亲,我相信你会为他们选择最好的教育模式。”
我,“诶,不得不说,其实,你真的还是姓勋的。”
“嗯。”他拿起我的手指,轻轻亲了一下,就放开我,从床上起来,“你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