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06章 金本位(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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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皇帝朱由检并不是不满意大明现在的银本位制度,对于中国这么庞大的国家!其实采取哪种经济体制,都不是一个单单的方面所能够形成的,这是历史造成的!

白银流入中国,并非仅有贸易一途,欧洲人在中国、日本、欧洲之间开展的套汇业务也是一条重要渠道。16、17世纪间,中国、日本、欧洲三地金银比价存在较大差价,中国金银比价为1∶5.5-7,日本为1∶12-13,欧洲为1∶10.6-15.5,欧洲商人将日本、美洲白银输入中国套换黄金,可获利一倍以上。

在需求方面,首先出口市场的迅速扩大,使手工业发达的南直隶南部(今苏南、上海)、浙江、广东、福建、江西等地呈现出一派繁荣景象,成为全国经济发展最快的地区,又通过联锁效应进一步带动了北方和广大内地的经济发展。今日相对贫穷的赣南,当时是通往广东外贸口岸的商道,百业兴旺。对外贸易对明季中国商品经济发展的直接促进作用之大,从中国商品外销与内销规模比较中可见一斑。众所周知,苏杭丝织业与松江棉织业是明代后期商品率最高、产值最大的两个产业部门,据许涤新、吴承明《中国资本主义的萌芽》一书提供的资料,当时苏杭民间机户年产丝绸约20万匹,价值白银16万两;松江棉布运销量为2000万匹,价值白银300万两,两项合计316万两。而根据中国学者张铠计算,17世纪初,不计荷兰人经台湾输往日本、东南亚的中国商品以及葡萄牙商人运销果阿、欧洲的中国货物,每年仅直接出口菲律宾和由葡萄牙商人输往日本的中国商品价值即达白银427-487万两。

其次商品经济的发展。客观上需要一种稳定的通货,但明政府发行的宝钞和铜钱币值都不稳定。就宝钞而言,洪武八年(1375年)发行的宝钞。到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实际价值就跌落到面值的5%-16%,后世所发行的宝钞实际价值就更加低落。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一贯宝钞竟然只能兑换一文铜钱。就铜钱而言,明朝中叶以后,钱法日趋紊乱,腐朽的统治集团将滥铸劣币、大钱,获取‘铸息‘作为一条搜刮人民、缓解财政危机的财路。从钱币重量上看,据叶德辉《书林清话》记载,明末钱重由1钱2分改为1钱,后又减至8分。南京所铸,有轻至4分以下者。从成色上看,天启年间铜钱成色由规定铜七铅三降为铜铅各半,甚至铜二三而铅砂七八。凭借这种手段,天启年间南京铸钱年获利达12万两白银,‘铸息‘达60%以上,而万历以前铸息通常为20%-30%。加之私人盗铸猖獗、政府货币政策变动无常,致使宝钞和铜钱信誉都不高。隆庆初年高珙就指出:“钱法朝议夕更,迄无成说,小民恐今日得钱。而明日不用,是以愈更愈乱,愈禁愈疑。”苏州市民就曾发起席卷苏南各州县的拒用天启钱运动。持续10个月之久。海外白银源源流入,提供了一种供给随经济发展稳步增长并摆脱政府干预的稳定通货。

白银为本位币、铜为辅币的货币体制确立后,历经明以及明朝之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直至1934年美国政府实施《购银法案》,提高银价,中国白银大量外流,国民政府被迫于1935年11月实行法币改革时方才废除。

崇祯皇帝朱由检将银本位的历史跟众人说了之后,众人都有些茫茫然了,即便是心思最细腻的王承恩和曹化淳。也并不是听的很清楚,很明白。

“虽然还没有发生!但在今后的两三百年当中。国家的货币政策,就会经历这样的趋势!你们就脑子里面大概有个概念便可以。”崇祯皇帝朱由检并没有要停止的意思!开始阐述金本位!

金本位即金本位制(goldstandard)。金本位制就是以黄金为本位币的货币制度。在金本位制下,每单位的货币价值等同于若干重量的黄金(即货币含金量);当不同国家使用金本位时,国家之间的汇率由它们各自货币的含金量之比——金平价来决定。金本位制于19世纪中期开始盛行。在历史上,曾有过三种形式的金本位制:金币本位制、金块本位制、金汇兑本位制。其中金币本位制是最典型的形式,就狭义来说,金本位制即指该种货币制度。

用黄金来规定货币所代表的价值,每一货币单位都有法定的含金量,各国货币按其所含黄金重量而有一定的比价。金币可以自由铸造,任何人都可按本位币的含金量将金块交给国家造币厂铸成金币。金币是无限法偿的货币,具有无限制的支付手段的权利。各国的货币储备是黄金,国际的结算也使用黄金,黄金可以自由输出与输入。由于黄金可在各国之间自由转移,这就保证了外汇行市的相对稳定与国际金融市场的统一。金本位是由牛顿创立的。

从这些内容可看出,金本位制具有自由铸造、自由兑换、自由输入输出等三大特点:随着金本位制的形成,黄金承担了商品交换的一般等价物,成为商品交换过程中的媒介,金本位制是黄金的货币属性表现的高峰。

这是金本位货币制度的最早形式,亦称为古典的或纯粹的金本位制,盛行于1880年至1914年间。

以一定量的黄金为货币单位铸造金币,作为本位币;金币可以自由铸造,自由熔化,具有无限法偿能力,同时限制其它铸币的铸造和偿付能力;辅币和银行券可以自由兑换金币或等量黄金;以黄金为唯一准备金。

金币本位制消除了复本位制下存在的价格混乱和货币流通不稳的弊病,保证了流通中货币对本位币金属黄金不发生贬值,保证了世界市场的统一和外汇行市的相对稳定,是一种相对稳定的货币制度。

在该制度下,各国政府以法律形式规定货币的含金量,两国货币含金量的对比即为决定汇率基础的铸币平价。黄金可以自由输出或输入国境,并在输出入过程形成铸币——物价流动机制,对汇率起到自动调节作用。这种制度下的汇率,因铸币平价的作用和受黄金输送点的限制,波动幅度不大。

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各国纷纷发行不兑现的纸币,禁止黄金自由输出,金本位制随之告终。

金块本位制和金汇兑本位制是在金本位制的稳定性因素受到破坏后出现的两种不健全的金本位制。这两种制度下,虽然都规定以黄金为货币本位,但只规定货币单位的含金量,而不铸造金币,实行银行券流通。

金块本位制是一种以金块办理国际结算的变相金本位制,亦称金条本位制。在该制度下,由国家储存金块,作为储备;流通中各种货币与黄金的兑换关系受到限制,不再实行自由兑换,但在需要时,可按规定的限制数量以纸币向本国中央银行无限制兑换金块。可见,这种货币制度实际上是一种附有限制条件的金本位制。(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