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一章——罗刹娶寡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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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阿玛过奖了,所谓‘妻子’之事,历来是人之牵挂,皆为大事。”弘毅闻听福临叫好,客套一番,同时展开“圈套”等着皇帝钻。

“说得好,妻子妻子,娶妻生子才能算是有了一个家呀!简郡王丧妻,于他,的确是大事一桩!”福临也是展开了话题,或许是因为他在妻妾这件事情上,一直没有品尝过夫妻间举案齐眉的甜蜜,反而“郁郁不得志”的缘故吧。

“皇阿玛重视人间伦常之道,实乃万民之福!”弘毅立即跪下去巴结再生爹,准备收套!

“起来起来吧,怎么说得好好的就又跪下去?就我们父子二人,不必多礼。”福临发现玄烨一下子从御案前突然消失了,没有搞清楚这是什么状况。

“儿臣还有一请,也是事关人之常情,还望皇阿玛赎罪。”弘毅抬起头,好让皇帝看到自己的脸。

“什么事如此郑重其事的,还人之常情呢,起来说吧。”福临有些好笑,怎么什么时候找你说点事情,你都能拐弯抹角扯到你自己的那一亩三分地上去呢?本来是给你布置点任务考察一下你,怎么最后你还是给我布置任务了!

“儿臣跪奏便可。儿臣是想给我的那些个罗刹亲兵……讨……讨老婆。”弘毅说完,使劲憋了一口气,好让自己的脸蛋显得红扑扑的,貌似害羞一般。

“啊?你说什么?哈哈……”果然,皇帝大笑。

“儿臣。……要给……要给罗刹人讨要……老婆……”弘毅故意断断续续,显得十分没趣。

“哈哈,你小小年纪,怎么就想着给那些罗刹降兵讨要老婆了呢?哈哈……快……快说来给我听听……”

“回皇阿玛的话,正是因为他们是降兵,而且入了旗藉,若是不能像普通旗人一般娶妻生子,其心难安,长久下去,终不能为我大清所用呀!”到了正儿八经的关键环节了。就没必要遮遮掩掩做害羞状了。弘毅脱口而出。

“哦……”福临终于止住了笑声,认真思考起来。

“况且给那些罗刹人娶了老婆,生了孩子,他们就只有一个主子。就是皇阿玛您。也就只有一个家园。就是咱们大清了!”弘毅趁热打铁。

“不错……”福临表态初步认可。

“即使有朝一日,我大清再与来犯的罗刹兵戎相见,这些归顺的罗刹人。在面对昔日雇主之时,就不得不考虑到:自己的背后,就是妻儿子女,自己退后了,遭殃的就是自己的家眷血脉。到那个时候,他们又怎么会瞻前顾后、首鼠两端呢?更不怕他们不誓死效命了!”弘毅给出了问题的关键。

“好,有道理!朕,准了!”福临终于拍板定案。

“不过,你要这些罗刹降兵从何娶亲呢?朕想那些寻常旗人民人,不论满蒙汉,料想都不愿意将自家好好女儿送给‘罗刹’为妻吧?”福临说出了一个具体的操作问题,却也难不到弘毅这位后世而来的小青年。毕竟,康熙皇帝的做法是现成摆在那里的。

“皇阿玛所言甚是。不过,儿臣以为,可以在满汉八旗阵亡将士的遗孀之中,择取那些举日维艰、生存堪忧的寡妇,由着她们自由自愿与罗刹人婚配。毕竟,罗刹队现在也是正儿八经的镶黄旗了,改嫁过了门,这些寡妇还能享受咱们大清对旗人的体恤优待!”

“哦?有些意思!”皇帝对这些寡妇来了“兴趣”。

“只是恳请皇阿玛下谕礼、兵、工三部,应该明确:原来他们亡夫为官员者,那些个祭银、葬银,恤银和碑价银都不要减免,而是循例才好。亡夫有世职爵位的,其嫡子后人仍可按袭次承袭。[1]无人承袭者,准其享其亡夫应得俸银、俸米之半,养赡终身。[2]亡夫为八旗兵丁者,虽不发祭葬银,不予荫子,但恤银还是要发放下来的。”

弘毅这是针对当时有关“(八旗阵亡官兵)妻寡无子者或无妻而父母尚在无人养赡者, 例给半晌养赡终身。如寡妻改嫁, 则停发”的规定而做出的重要变更。

“另外,他们虽然作为罗刹降兵入旗,但不可再把它们叫做‘罗刹人’了,应该另给他们起个部落名称,而且最好是我大清在关外之时就见诸文书的小部落之名。这样做,一来可以起到改弦更张、改旗易帜的作用,收拢他们的心思,二来,则可以避免‘罗刹’一词引起那些改嫁寡妇的惧怕。”弘毅继续说道。

“嗯,有理。抚恤、更名皆可可如此办。至于部落名称,你也可以会同礼部慢慢商议。但谁来主持这一整桩‘罗刹娶寡妇’之事?”此言一出,就等于皇帝认可了这个办法。

“儿臣所领之皇仆局,当仁不让。”

“你?哈哈,你还小,就急着操持别人的婚嫁吗?”福临又要开怀大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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