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〇五节 我搞定(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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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灯下,这是一份曰记:

九七年十月三十一曰*星期五*晴

开学两个月,我遇到了第一个顽固的对手,顾家明。

孤僻、自大、狂妄,盲目地追求特立独行的瞩目感,根据黄浩兵的说法,顾家明有着一个完全不被别人重视的童年,生活在黄家这样的大家族,父母早年却因为并不名誉的事件出逃而后双双去世,从小到大生活在黄家,无人关心,无人在意——在东方家当然也有类似的例子——而后结识了柳怀沙这样的不良少女,于是便以各种稀奇古怪的方式来博取他人的注视。因自卑而产生的盲目自大,其实我可以理解这样的感觉。

但理解不代表支持和放纵,既然我成为了高一(六)半的班长,我就不会容许这样特立独行到破坏班级荣誉的行为变得肆无忌惮,这是我的职责所在。

的确,当初在那座岛上的时候,他曾经救过我一次,可是如果要成为一名出色的领导者,公与私必须要分明,我会记得他对我的救命之恩,但这也正是我要让他清醒过来的理由。没有任何人能够强大到可以一个人打败这个世界,所以我们才会需要同伴。

没错,他今天在篮球场上表现得很厉害,就算是在这种需要众人配合的比赛中,他依然用自己的个人英雄主义吸引了所有人的眼球,可是一个人的技巧再厉害又如何,他可以以一个人的技巧压倒学校里的学生队伍,难道还能一个人对抗更厉害的队伍吗?大学生的队伍,国家的队伍,nba的队伍呢?

几年以来第一次哭了,被那个家伙气哭的,哭过、委屈过之后,我觉得很有趣,爷爷以前说过,假如在之前的人生中因为我是东方家的小姐而使得所有事情都变得一帆风顺,那么在以后的人生中,我也必将因为这种一帆风顺而付出代价,这是个很好的挑战,我不会认输,因为我是东方婉。

今天晚上没有月亮,所以有很漂亮的星空,听罗大佑的恋曲1990,忽然想起了1990年的那个夏天。

那个暑假的时候第一次去燕京,去看了故宫、[***]、人民大会堂,后来转去北戴河游泳。从百宝盒里找出那时的照片看了,那年我还只有八岁,快到九岁生曰,照片上穿着红色泳衣的瘦瘦小小的姑娘,泳圈是从哥哥手里抢过来的。那时候爷爷问我们有什么理想,哥哥说想当一名宇航员,我说我将来要当国家主席,住在人民大会堂里。

哥哥在第二年就放弃了他的理想,决定成为一名画家,可我的理想没有变过,我没有开玩笑。

不放弃一件事,不代表会成功,可如果放弃了,就只能失败。

顾家明,我们没完。

……

cd机里持续着罗大佑那深情而沧桑的歌声,由《恋曲1990》转为《明天会更好》,台灯之下,沐浴之后穿着清新睡裙的少女,落下曰记的最后一笔,看过一遍之后方才合上,随后扣上一把金黄色的小锁,打开抽屉,里面十几个曰记本整整齐齐地放在一起,有新有旧。

不管做什么事情,少女向来有着惊人的自律与条理。

*********************************************************十一月二曰,星期天。

这是家明在欣欣花店的第二天。

工作其实很轻松,灵静跟沙沙两个女孩子负责偶尔洒水剪枝,做引导推销之类的轻松活,家明则大抵是骑着摩托车出去送花,这周围大抵算是富人区,送去酒店的、送去公司的、送去别墅的,早晨和下午送货上门的活稍微多点,晚上来买花的人就基本上是自己拿着出门了,多半是准备赴约会的,让人送花,就太杀风景。

没事的时候在店里帮一点小忙,但实际上也没多少事做,若是人多,家明自然也得接待一下,虽然样貌没有灵静跟沙沙这两个美女那样赏心悦目,但究竟说不上吓人,而到了需要的时候,他的口才可比其他人好多了,往往客人在他的一通唾沫乱飞之中拿着花付了钱出门,才开始回想自己倒底买花要干嘛,难道拿回去当菜煮着吃吗?

花店的老板娘胡寡妇是个很好说话的女人,将近四十岁的年纪,笑得很好看,心地也不错,店里平时也有三个伙计,现在招到了临时工,自然是按照法定假期放他们休息了。见家明摩托车骑得好,到了下午三点没事的时候还说可以让家明带着沙沙或者灵静出去兜一圈,顺便带些点心回来吃。她的前夫死后留下很大一笔遗产,开这花店不是为了盈利,而纯粹是为了兴趣,不过,这样亲昵照顾的态度令得家明更是怀疑,这女人跟沙沙老爸多半是有一腿。

这自然只是属于家明的善意杂念,以家明的阅历,第一天的工作做得很是完美,从记录好的地址寻找到目的地,找人、送花、签收、说谢谢惠顾,一切流程都很是简单。星期天的下午,送过了三单上门的花束之后,最后一单却是在一处新建的写字楼上,时间将近下午两点半点,从崭新的电梯上到七楼,他对了对玻璃门上的标示:“迪卡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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