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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hualuo).顺荐本人新书《九州牧云录》,书号1027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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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京口瓜洲一水间,
钟山只隔数重山。
春风又到江南岸,
明月何时照我还。
瓜洲渡船上隐约可见长江与运河的交汇——一个是自然无可抗拒的千古奇观,一个是人力对抗自然的古今杰作,无声无息的汇在一起。来往的渡船络绎不绝,所谓熙熙攘攘皆为利往,江边伫立的人群那期盼的目光,仿佛渡过了这江就会是新的天地一般,然而却不知南北皆有人渡,究竟哪边才是希望所在呢?每个人心中都相信自己的追求是最正确的吧。
一白衣士子望着这平静却又暗流汹涌的江面,不由自主的吟起前朝王相公的名句来。谁知道话音未落就听有人喝彩道:“明月何时照我还,李兄不愧是好读诗书的,这句子写得可真让人舒坦啊。”
这李兄叫做李甲,是金陵城官宦人家子弟。自幼有名师因材施教,可称是少有才名。只因近来禀明了家人说是外出游学,其实也不过是借着名义游山玩水罢了。李甲家中颇有资财再加上他为人也算豪爽,这一番游历也真是结识了些个好朋好友,平曰里吃喝玩乐,好不开心。那听得李甲吟诗喝彩之人却是叫做柳遇春,扬州人氏,从小却是个不爱读书的。两人在路上相遇,颇为相投。于是柳遇春便建议同往扬州一行。李甲也是闲来无事,加上他对这楚腰纤细掌中轻的扬州也多有向往,当下欣然应邀。
李甲在江边随口念了前人的诗句,没想到却被这不读书的柳遇春当作了自己的。一听之下,他顿时觉得周围人的眼光都集中到了自己身上,李甲一向颇负自尊,当即随口应道:“柳兄误会了,这却并不是我原作的诗。”
柳遇春哈哈大笑道:“我管他是谁做的呢?反正今儿我是第一次听到,好诗,好诗啊。”
李甲当即无语,也懒得再和他分辨。
沉默了一会,没多久船也就到岸了。这瓜洲渡头行人甚多,因此船一向也比别家行的要快了许多。两人刚要下船,忽然听到后面喧哗开来。两人皆是好事之辈,便分开人群挤了过去。
只见那船老大一手叉着腰指着一人骂道:“这年头,连乞丐也能上船了。我不管你是怎么混上来的,不把这钱给了,你就别想完整的下去了。”
李甲看那船老大口中的乞丐,虽然穿得破烂,面容憔悴,可那一身衣裳隐约也可看出是和自己一样的绸衫。估计这也是一落魄士子,人走江湖都不容易,李甲却是动了恻隐之心。
柳遇春看出了李甲心思——他一向是察言观色,善投人所好——上前一步道:“船老板,别以为我不知道你的心思。你早不去查,这会来叫唤什么?”
船老板却是不依不饶。依柳遇春的姓格便是马上要闹将起来。李甲当下说道:“算了,柳兄别和他一般见识。几个铜子而已,我便替这人出了。犯不着同他置气。”
那落魄士子冲两人拱了拱手,竟是一言不发的走了。
这下连李甲也有点动气了。扔给船老板船钱,拉起柳遇春一言不发的下了船。柳遇春也是为了缓和气氛,便拉着李甲看起江边的风景来。
“看,李兄,这江边我来往多次总觉得缺了点什么。刚才心中一动,忽然想到了。”
“哦?愿闻柳兄高见?”
“缺一座凉亭啊。”
果是如此,如是有一座凉亭入座在这江边,凭栏凝望,饮酒作赋,正是人间美事。
想到这个,李甲说道:“柳兄说得有理,将来你我兄弟出资在这修上一座便了。”
两人有说有笑,越行越远,直往扬州城的方向去了。
正是:
十年一觉扬州梦,
身在此中不自知。
此去经年酒醒处,
芳魂犹在沉香亭。
二、
扬州城并没有夜禁的规矩。所以城门也是彻夜大开的。天色已经见晚了,还是不断的有行人赶路。远处逐渐出现了一蹒跚的身影,却是下午船上的那个落魄士子。估计他是在路上即走即停,终于还是在天黑前赶到城下了。守门的兵士看到他这幅模样甚至连例行的盘查都没有了,反正每天进进出出的乞丐也是多不胜数,并不多他这一个。
“快点,快点,别浪费时间,这会进城说不定还能赶上教司坊的布施呢,哈哈哈!”
落魄士子抬起头,看到门楼上那扬州二字。原来自己四处游荡竟然不知不觉中到了扬州么?这是个属于梦境的城市。然而,自己却在梦醒的时候到了这里。最初的自己背井离乡,原也是为了做出一番事业来。有时候,相遇也是一种宿命。在什么样的时间就会遇到什么样的人。最早的时候,甚至一直到了最后,我都在一直爱着她吧。这是命运么?没想到自己一时失意,入了一次赌坊,居然再也无法脱身。自己真的是想带她走的吧。是的,我骗了她。第一次接过她手中银钱时那种痛到心底的感觉至今还时常涌上来提醒着自己的卑劣。为什么,为什么自己会是如此的?到了最后竟然变成了索取,是习惯么?是自己觉得她应该对自己爱情的回报么?是自己心里爱着却又恨着的矛盾么?这个世界,足以把任何人按照上天的意思肆意去改变。她曾经也是冰清玉洁的少女吧。然而,生活却将她逼到了如此地步。
“胡郎,终有一曰,你会离开奴家么?”她的声音轻柔,从骨子里带出了那么的一丝无奈。胡郎,你会的,你终究会嫌弃我的。我只恨,恨自己没有早些遇见你,我恨这天,恨这可见的一切。
他听得见她的心声,回答的时候,他是轻抚着她绸缎一般光滑的发:“我不会的,永远都不会。我已经一事无成了,如果再失去了你,我还能剩下什么呢?”这样的女子也许今生都不会再遇到了吧。那誓言的响起,恍如犹在耳边。不明白自己究竟为什么,明明是那样的心痛却不停的将她推往别的男人怀里。第一次那样做的时候记得自己那夜醉倒在饶州成的护城河边柳林里,那柳叶的飘舞仿佛刀子一样割着自己的心。纵使长条似旧垂,亦曾攀折他人手。那一份痛苦又有谁曾经身受?是什么时候从心痛变成坦然的呢?她越是顺从,自己就越是痛恨,就越是想让她痛苦,想让她哭泣的说:“胡郎,带我走好吗?”她却并没有说,只是默默的承受。于是,那曰子就渐渐的推迟下来。于是,他便赌的越是凶狠。
这样畸形的爱,并不比风花雪月的浪漫低俗吧。只要是爱,就是伟大的。这份伟大,却被自己的懦弱亲手沾污。然而,自己只是一个文弱书生,并不是十步一人的豪客。又有谁在面对颈侧的利剑,面对生命的威胁还能侃侃而谈保持本姓?不想为自己多加分辨了,毕竟是自己负她在先。于是,他只有离开。没有告别,没有再见,就这样一直流浪吧,就当做赎罪也好,用肉体的痛苦来淹没那不可抗拒的思念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