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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如果一定要形容缪斯现在的模样,那么只有一个最最简单直接的词语:邋遢!
非常邋遢!
她的头发乱糟糟的,甚至有些灰头土脸——几天奔波去调集粮食和物资,她昨晚赶回来的时候疲惫之极,喝了酒之后倒头就睡,根本就没顾的上梳洗。
身上的衣服原本是白色的,现在也泛着一片一片可疑的污迹,黄色的尘土,还有酒痕……看着她这副模样,谁会想到,她可是那个李斯特家族堂堂的缪斯少爷(小姐?),而且还是一个有洁癖的贵族!
自从离家出走跑到北方来,走投无路的缪斯只能跑来投奔了胖子,躲在了这个军营里,在胖子手下担任了一个军官——当然了,没有正式的官职,因为这是一支雇佣军,除了名义上的首领胖子和侯赛因之外,其他人都没有正式的官职。
每天她和那些满口粗话的佣兵们一起训练,摸爬滚打,骑马野外拉练,一走就是两三天,野外露宿,喝溪水,吃干粮,几天不洗澡更是常有的事情。
来到北方之后,她一直躲在胖子的身边,可是……连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到底在躲什么。
后来杜维率兵北上,担任东部战线的主帅之后,胖子曾经想把她打发到东部去,但是这个小妞死活不肯——或许是因为加布里在东部?
可似乎也不是……她继续留在了胖子这里。
而胖子这里,这支雇佣军,名义上是归中部战区,但是因为之前违抗号令,私自发动了那场敌后空降的作战,虽然后来作战计划成功,胖子还因此收到了奖赏,这支雇佣军也得到了一个正式的番号“狼牙军”。
可是却让原本就看不上这群“乌合之众”的暴风军团高层,越发的不满了!就算是那次作战成功了,但是暴风军团里的高层,却越发的讨厌胖子和这支雇佣军了,在原本的“乌合之众”这个名词之外,还加了一条“不服调遣”。
加上,中部的暴风军团一直以来没有取得什么好的战果,胖子的雇佣军得到了封赏,却不免让人眼红起来。
结果……之后,在军中的物资补给上,这支狼牙军就少不得受了一些白眼,在发放供给物资的时候,就经常被暴风军团的人刁难,克扣,卡压,拖延……胖子原本脾气就暴躁,更是干脆和暴风军团的人翻了脸。
幸好,空军的安德列将军和郁金香家族关系亲密,在他的支持下,经常把空军的物资调集过来援助胖子,可是受够了暴风军团白眼的胖子,却干脆在杜维北上之后,就派人去找了杜维联系。
杜维对于自己的嫡系,自然是要护短的,从那之后,胖子这支雇佣军,虽然依然留在了中部,但是物资方面的攻击,却全部都是从东部战线运送而来了。
缪斯不肯去东部,坚持留在胖子身边,胖子也无所谓。前几天,又让缪斯亲自带队去东部亚金城去领取这一个月的物资,缪斯带队来回奔波了六天,着实辛苦了一番。
说起来,胖子也算是很照顾缪斯了,给她单独住了一间营房,平曰里也照顾有佳。虽然军营里来了个女人——不过反正这些雇佣兵都不是正规军,帝国的佣兵行业,也不是没有女人(比如从前的若琳),所以那些佣兵并不会太大惊小怪。
“好吧好吧。”看着缪斯杀人的眼神,胖子摆了摆手:“我喊你起床是好心……你这个不知道好歹的丫头,快起来,有好事情。如果去晚了没赶上,比怪我不照顾你。”
缪斯已经把武器佩戴好了,随便从水桶里抹了几下,手掌沾了沾水,在脸上胡乱,用力抹了抹脸,捋了捋头发:“好吧,什么好事!”
“我们要出发了。”胖子一脸的诡异微笑:“我亲自带队……我们绕过要塞,一路往西,然后……悄悄跑到那些敌人的后面捞一票!嘿嘿,现在是粮食收获的季节,我们可不能闲着,去给它们捣捣乱。”
缪斯眼睛立刻一亮:“果然是好事!好了,算你有良心,这么有趣的事情不忘记喊我。”
“就快走!我们一会儿就准备出发了。”
走到了门口,胖子忽然站住了,回头看了缪斯一眼,犹豫了一下:“还有一件事情……缪斯,你在我这里,这个事情,瞒不住人的。我想公爵大人迟早会知道——说不定他现在已经知道了。没准这几天就会有信来,让我把你送过去……”
缪斯立刻眼神变得有些茫然,愣了一下,然后用力摇头:“我不去!哪儿也不许!我可不想到杜维的手下……我最讨厌那个家伙了。”
胖子摸了摸下巴,嘿嘿笑了笑,笑容有些古怪:“那可随便你……只不过,万一老板知道了,我偷偷帮你躲藏,只怕我又要挨军棍了。”
缪斯翻了个白眼:“你一身肥肉,打不坏你的。”
迟疑了一下,缪斯才收起了嘻笑的样子,压低声音,语气诚恳,正色道:“其实……我知道你很照顾我……谢谢你,隆巴顿叔叔。”
胖子一听,一张脸顿时好像见了鬼一样,嘴巴里好像塞了个鸡蛋,瞪大了眼珠瞪着缪斯:“你!你叫我什么!你居然叫我叔叔?!我的天啊!!!”
缪斯做了个鬼脸,嫣然一笑:“不是吗?你自己都说,我的年纪当你女儿都嫌小了。”
“老子还不到四十岁呢!”胖子怒道,说完,伸出厚大的手掌,在缪斯的脑袋上狠狠的拍了一下:“不许这么叫老子!妈的。”他说的虽然轻松,可是眼神里却闪过了一丝痛苦。
缪斯看在了眼里,压低了声音,柔声道:“胖子……我听说,你以前有个女儿……”
“关你屁事。”胖子火了,做势就要伸脚去踢缪斯,被缪斯一跳躲开:“快去牵你的马!去营门口集合!迟到的话,我打你军棍!”
缪斯吐了吐舌头,赶紧跑了出去,走过胖子身边的时候,低声说了一句:“谢谢。”
看着这个丫头蹦蹦跳跳跑掉了,隆巴顿这才叹了口气,望着远去的背影,这个二百五的眼神里,居然露出了一丝货真价实的慈祥和温情来。
捏了捏口袋……口袋里有一封信,是杜维写来的。
他刚才对缪斯说谎了……杜维不是“迟早会知道”,而是已经知道了!已经知道缪斯就在这里。
这封信是昨晚快马送到的,信里,杜维要胖子立刻派人把缪斯送到亚金城去——如果她不肯,就绑也要绑过去!
这是信里杜维的原话。
可这次,胖子却自作主张,违抗了一次杜维的命令——反正他也不是第一次违抗命令了。
只因为……当初,这个可怜的假小子,单人匹马跑来投奔自己的时候,这个从前总是一脸坚强,仿佛个小刺猬一样的小妮子,在跑到自己这里来的时候,一脸的疲惫和柔弱,眼神里那种悲伤的东西,让胖子生出了怜悯之心。
这些曰子,她在自己这里,和一帮粗豪的汉子一起大块吃肉,大口喝酒,大声叫嚷,看似快乐,可是……有哪个女孩子,会晚上在房间里,抱着酒囊睡觉?
枕头上的那痕迹……真的只是口水吗?
还是……眼泪?
“他妈的。”胖子搓了搓自己满是横肉的脸颊:“这帮年轻的小崽子,情情爱爱的,真是麻烦。哪有老子我年轻的时候,想爱就爱,想恨就恨来的痛快?喜欢的娘儿们,就大大方方的一把抢过来好了。现在的年轻人,真是死要面子活受罪!”
——————————————————————————老烟怀里揣着着杜维的亲笔信,带着一队骑兵,一路奔波来到了狼牙军的营地,已经是傍晚了。
可是他却终于来晚了一步,狼牙军的人告诉他,统领隆巴顿大人,今天一早,就抽了一千人,出去“打猎”了。
“打猎”是这帮佣兵的黑话,其实就是带人绕路去敌后搔扰去了。
隆巴顿不在,老烟在营里打听了一下,说出了缪斯的相貌,果然很多人认得。只是却得知,隆巴顿把缪斯一起带走了。
老烟叹了口气……果然如公爵大人想的一样,让自己快马加鞭来接人,晚了就来不及了。
这个隆巴顿,又抗命了。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