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别墅立根基(1/2)

我们马上记住本站网址,www.chongshengxs.com,若被浏/览/器/转/码,可退出转/码继续阅读,感谢支持.

落日余晖洒在静谧的小院落,牡丹带着芙蓉和幽兰,正在专心一意的演练‘古太极’功。经过几天的苦练和灵泉水的滋润,那一招一式已形神兼备,攻守转换连绵不断,劲气十足。

天色渐晚时,李凡推开院门进到院中。仨女孩一见齐声道:“凡哥你可回来啦,你不在我们心里都没有底,分别一会就觉得分开很久了,真想你呀!”一起拥过来挨个抱住李凡。当到几人花仙子般的容貌,更加流光溢彩,心里一阵激动和火热。用力的在每人脸上亲吻一下,道:“我你们买的服装。”

仨人一样的绿军上装,腰间扎着武装带,左胳膊套着红卫兵的红袖标。肥大的蓝灯芯绒长裤,平底皮布鞋,齐耳短发,显得英姿飒爽,意气风发。

运动期间,老人家一句话‘不要红装要武装’,一时风起云涌广传天下,绿军衣、军帽、军大衣、军用鞋、军水壶,军挎包流行全国全民,并以此为荣,以此为耀。

李凡罢说:“牡丹眼光不错,衣裤都很合身,你们的精气神,身体是调养过来啦,天晚了到屋里唠去。”

边说边楼着三女往屋里走,突然一回身,朝院里黑暗处一挥手,打出几枚钢针,就听‘哦儿!哦儿’两声传来,噗通闷响,一个黑衣人从树上掉了下来,一个从墙角倒了下来,牡丹三人惊得目瞪口呆。

李凡心里暗笑,小小的隐身术,一团黑光漏洞百出,敢到这里来丢人现眼。冷着脸走到黑衣人面前,撕下黑面巾,到嘴角流着黑血已服毒自杀。走到墙角翻开另一黑衣人蒙面巾,也是如此。翻遍俩人全身没发现任何证件,只是脖子后面刻有一朵小黑花,来是早有准备。李凡随手拔去扎在‘眩晕穴’的钢针,联想到【八步幻阵】里的黑衣人,心里有些明白啦。

按着传承意念,李凡用灵力打出掌心火球,顿时把俩黑衣人化为灰烬。并用神识查扫两百米左右范围,再无可疑之人,这才拥着仨人回到屋里。

李凡道:“牡丹、芙蓉、幽兰你们都和家里联系了吗?”

牡丹说:“凡哥、谢你惦记着,我们买衣服之前,芙蓉和幽兰都和家里联系上啦,讲清了前因后果家里也放心了。也和单位联系上啦,单位也承认了责任并给她俩一个月假,让好好修养呐。

我就带着俩个妹妹到我家住了两天,家里也是先惊后喜,让我们跟着你这个恩人,好好学习本事。对了凡哥,现在春市都在传扬着,说天上下来个凡少侠,扶危济困,惩恶扬善,大显神威。”

“哦,你们也听到此传闻了!跟家里都说清楚了很好!省得父母惦记!”

牡丹又接着说:“

另一个消息就是,在广大人民群众和各单位造反组织地强烈要求下,省革委会下令取缔了‘体校造大’红卫兵组织,公安在解放军驻军的协助下,围捕他们基地,抓捕首要分子。体校的六个头头抓住四个,只跑了‘胡破天’和老六,查出不少枪支弹药,市民都在拍掌庆贺,大快人心呐”

“好!这帮匪徒,罪有应得合该如此!”

进到屋里,幽兰赶紧冲了杯绿茶,递给了李凡。芙蓉道:“家里刚开始听到我俩被抓被虐待并受了重伤,吓得马上就要派人过来接我们回去。后来知道是凡哥救了我俩并治好伤,就让我俩代家里表示诚挚的谢意。我俩也不愿意离开凡哥,不许笑我们。又满脸羞涩地又说:“所以向家里又表示,刚开始学习自保的功夫,等过段时间再回去,到时你跟牡丹姐,一定要送我俩回去,在上海多住些日子啊!行不行?”

“好、好,一定送你俩回去,不送我还不放心呐,把二妹急的,谁叫咱们是最亲的人呐。”

“耶,太好啦,又能在一起啊。”芙蓉和幽兰也顾不得羞涩,在李凡脸上一边轻吻了下,小脸绯红。

这时牡丹拍着手说:“这下放心了吧,凡哥答应你俩啦,要不这几天坐立不安的、呵呵。凡哥,院里那两黑衣人是什么人呐,怎么藏在院里呢?”

“哦!是这样,那天我去春市饭店,我两个同学,下楼的时候,院里一帮社会造反派,要强行占饭店,并打伤几个楼里的保卫,极其嚣张。我不过眼,不能眼睁睁的到同学受欺负,就出手教训了这帮混蛋,其中有个女子一声不吭,目空一切的玩耍手中的金银镖。当所有的人被打倒的时候,她突然出手,把金镖射向我胸前,速度很快,手法怪异。当时我没想那么多,手指夹住镖后,打回飞镖教训了她一下。她那怨恨的目光和举止,感觉她不像中国人。今天院里的黑衣人的气息跟她和在‘玉湖别墅’外的那伙人,是一个帮派的。我经过神识记忆传承才知道,今天黑衣人是日本忍术的‘土隐’,用黑气隐身。我刚进院神识就发现了。”

“凡哥!那玉湖别墅是怎么回事啊?”牡丹急着问道;

李凡就把所遇见的事,前前后后讲述了一变,讲到章馆长夫人和女儿,含冤屈死后阴魂不散。在李凡的安抚下,幡然醒悟,慷慨赠送房子文物又回到地狱时,仨人已经是泣不成声了。原来为你们准备的手链,为了保护他们在地狱里不受欺负,先转送给他们了,而且也请地狱‘秦广王’专程照顾她们,不会有什么的。仨人连说道:“应该、应该,凡哥就是有善心”

李凡又拿出三枚红金丝绳系的‘白玉牌’来,上面分别刻有牡丹,芙蓉,幽兰

本章节未完,点击这里继续阅读下一页(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