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确有劣迹(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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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李,快把纸条拿出来看看。”郑峰一边说,一边掩上教室的门,在掩门之前,他朝教室外面看了看。

李云帆第二次掏出纸条。

纸条是学生作业本上的纸,方格子,打着蓝线条。

“这是怎么回事情?”卞一鸣不了解情况。

“这是我们在学校伙房吃饭的时候,有人偷偷放在李局长板凳上的。”王萍道。

李云帆慢慢展开纸条。

纸条折了四次。

纸条上面只写着一个“大”字;在“大”的后面有一个大大的“?”号。

“大”应该就是“达”。

“大”子的一横,一撇,一捺,写得中规中矩,工工整整,显然不是写纸条人平时的字体和正常的笔迹,所以,要想调查写纸条的人是谁,几乎是不可能的的。这种中规中矩的字体,谁都能写,这种字体非常有效地掩盖了当事人的笔迹。此人既想向同志们传达信息,又不想让同志们知道他是谁?

同志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这一个“大”字的意思是让同志们把注意力投向达校长。写纸条的人可能只是怀疑达校长和湛玉曼的死有关,并不能确定他就是凶手。当然,写纸条的人可能还有其它想法,在目前这种情况下,李云帆和郑峰只能想到这一步。

不管写纸条的人出于何种考虑,眼下,大家首先要从达校长入手。应大爷在介绍达校长的时候,虽然只字未提他和湛玉曼案子之间的关系,但从他的言语之中可看出,他对达校长不怎么看好。

李云帆和郑峰、卞一鸣商量后决定直接找达校长了解情况,但在找达校长了解情况之前,必须先找毛书记了解一下达校长和冯梦兰的情况,还要找湛玉曼的家人了解湛玉曼在出事之前的情况。适当地做一些铺垫是必要的。

于是,李云帆一行去驱车去了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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