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忒斯特咽下口中的鸡肉,津津有味地瞧着诺尔。
那只巫妖叼住鸡肉后,立刻双目紧闭双手合十,做出一副严肃而虔诚的模样,也不知道在拜什么。
诺尔非常英俊,毫无疑问,而夜色让这份俊美变得死气沉沉。
忒斯特最喜欢诺尔的双眼,它们充满生命力。当诺尔像这样闭上眼的时候,他看起来简直像具真正的尸体,冰冷且疏离。
其他人当着忒斯特的面闭上眼,通常没机会再睁开。可他知道诺尔能,这让忒斯特有点混乱。
正当忒斯特努力克服这种不协调感时,诺尔猛地睁开眼。他长呼一口气,脸上露出直白的激动。
真是毫无防备,忒斯特在心里摇摇头。
“抽到什么了”忒斯特问。
诺尔又叉了块鸡肉,愉快地咀嚼“血脉压制,还不错酱汁挺清爽,就是稍微有点苦。”
诺尔是真的很满意。酱汁再苦,也没有加班时的清咖啡苦。
诚然,巨龙的技能表里有许多更好的技能。禁魔龙息物种变幻之类的天赋技能堪比ssr,被现实毒打这么久,诺尔不认为自己有一发出金的运气。
能单抽血脉压制这种不会被诅咒影响的sr,他已经很满足了。
血脉压制身为万物之顶,您将引发其余物种本能的畏惧,仅有心性坚定的生物才能抵抗。该技能为被动技能,可自主开关
如今他保存了血脉压制聆听嗅闻,全是优秀的保命技。属性方面,他的物理防御、魔法防御各加了240,尽管还是很脆弱,但不至于一碰就死。
嗯,万事和为贵,实在不行,他还有他的“打工骑士”忒斯特背叛序曲的8小时效忠制,正好一个工作日。
“以后你每天早九点发动背叛序曲吧,正好朝九晚五。”
诺尔试图压下嘴角的笑意,“保证白天有30的属性加成,情况特殊再延长,你觉得怎么样”
忒斯特“行。”
他总觉得诺尔选的时间点有点怪。不过他俩要是每天三次吻手礼,那就更怪了,容易引起他人的注意。
“我还是会压低属性。”忒斯特补充道,“离大城市越近,玩家越多。低调点更安全。”
协商一致,两人风卷残云地吃完了那只长角鸡。
诺尔用叉子敲敲盘沿,鸡骨头自己凑整,小跑着离开木屋,天蓝色浅盘瞬间干干净净。
四天后的天空也同样干净。
骑士尤金站在常青教堂门口,脸上少见地没有表情。
常青教堂门口有片广场,广场以洁白的石板铺就。如今广场中央多了些东西,像是白手帕上的污渍那样显眼。
那是失踪数日的斯温城主。
他已经死了,全身遍布金线。阳光照射下,它们在青白的皮肤上闪闪发光,如同精美的图腾纹身。
斯温城主恢复了人类形态,他身穿布袍,被金线固定为腰部微弯、双臂展开的姿势,脸上则被缝出柔和的微笑。
他脚下是繁盛的灌木堆,身前有着两个藤蔓与花朵缠绕而成的“孩童”
。那些花朵的花瓣还带着露水,颜色搭配也恰到好处。它们在晨曦中宝石般闪闪发光。
一个充满慈爱与悲悯的场景。
尤金当然认得这个场景。流浪儿的守护者,慈悲的吉尔摩生命圣典中的知名信徒之一。
真正的疯修士来了。
斯温城主被救走,尤金甚至加强了白鸟城的警戒。但疯修士依旧离奇地完成了这一切将尸体堂而皇之地展示在常青教堂门口,除了陷入恐慌的人群,他没留下任何东西。
看到这副景象,民众只会觉得亵渎与残忍。可尤金深知其中的讥讽之意就在前两天,调查骑士团刚刚发现城主办公间的密道,见识到了堆积如山的孩童骨骸。
愿神宽恕这些不敬的狂徒。
调查骑士们纷纷出动,快速封锁现场。尤金逆着人流转过身,深绿的披风劈开空气。
不远处的暗巷,一高一矮两个斗篷人盯着这一切。
看着城主的尸体被魔法隐藏,稍矮的那个笑了几声“真是精彩,我们明明在附近,居然也没能发觉。”
他的语气还是那么轻浮,赫然是前几日的袭击者。
“疯修士好歹是十多年没被抓到的老手。”大个子闷声说。
“算了,反正我们本来也不是为他而来的。”袭击者不甚在意,“珍稀道具没了,回去还要解释,真麻烦啊。”
大个子沉默。
他们的计划很简单在斯温城主的协助下,献祭巨龙尸骸和大批人命唤醒蜡烛,制造一个永恒教会专有的传送门。这样一来,教会就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把白鸟城变成狂信徒据点。
大城市间的传送阵都是古遗迹,由各个国家牢牢把控,神殿也盯得很紧,出入要严格登记。远距离传送魔法更是仅存在于传说中,只有少许古遗物附有相关功能。
毕竟根据教会的说法,“跨越空间”涉及神的领域。
那根蜡烛无异于一个可活动的传送门,重要程度不言而喻。但他的同伴仅仅觉得“丢了之后解释很麻烦”。
也不是不能理解,大个子想。反正他们并不是真的忠于永恒教会。
“你准备怎么办,克里姆森”大个子问。
“还能怎么办,先把蜡烛追回来呗。”袭击者克里姆森说,“主要是那两个人太有意思了,我还没吃过这么大的亏。”
说罢,他摘下兜帽,冲路过巷口的一个青年勾勾手。
“伙计,帮我跑个腿。”克里姆森笑得热情亲切,“我们在这儿等人,走不开,你能帮我们买两瓶酒吗五个银钩的跑腿费。”
眼见日光明媚,那青年欣然走入深巷。下个瞬间,寒光闪过他的咽喉。
鲜血瞬间喷溅而出、溅
了满墙,青年没几秒就咽了气,布袋似的倒在血泊里。克里姆森划破手心,掌心向下,任由血液流入那摊血泊。
“一条性命做交换,我要知道使我流血的敌人所在。”
他用点单似的口吻说道。
满地鲜血涌动,浮出一个深红色的,佝偻干瘦的人形。它还没有成人的小腿高,面目模糊不清。这血侏儒伸出一只手,遥遥指向南方。
青年的尸体则缓缓沉入血泊,鲜血下的石板仿佛变成了沼泽。那血侏儒散落回液体时,尸体彻底沉没无踪。
“葡萄领的方向,阿尔瓦商队和里齐商队都往那边走。”
大个子沉声说,“要抓阄吗”
“我跟着阿尔瓦,你跟着里齐。阿尔瓦雇的佣兵更警觉,你没准会暴露。”克里姆森耸耸肩,“等发现那两人的踪迹,我们再汇合。”
大个子哼了声,听起来有些不满,但他终究没说什么。
克里姆森拍拍手,地上腾起赤焰。血泊被烧得无影无踪,仅留下满地焦痕。
方才那短短几分钟,火光照亮了克里姆森的深红发丝,以及与发丝颜色相近的深红眼眸。此人长相还算凑合,就是有股子神经质的亢奋气质,让人生不出好感。
他右耳空空,左耳挂着一只黄金耳环。
耳环坠上印有塔赫世界的徽记,黄金材质呈现出黯淡的红,像是均匀地涂了层鲜血。
那血色看起来根深蒂固,犹如蓝胡子钥匙上的血渍。
处理完尸体,克里姆森戴好兜帽,两人走入暗巷更深处。
“你得承认,你不如疯修士。”
大个子突然开了口,口气有些冲。
“神殿对疯修士毫无头绪。而你像狗一样逃来我们国家,差点被警察抓个正着。”
“可是我猎杀强壮的男人,你只敢勒死姑娘。”
克里姆森轻飘飘地说,“其实我一直想说,杰克真是个糟糕的id。梁先生,你当初取名应该更用心点还是说,你在致敬那个和你一样专杀女人的开膛手”
“我喜欢女人,这很正常,你和疯修士只不过是痴迷宗教的精神病。”大个子杰克的语气越发不快。
“好吧,我们来聊聊疯修士。他可不是我的同类,尽管他的作品也是以神为主题,成品却完全没有爱。”
“爱我看是恨。”杰克嗤之以鼻。
“不不,你不明白。当对象是神的时候,恨也是爱的一种。”
克里姆森的语气有些狂热,就像跟人聊到了熟悉的学术问题,“疯修士不一样,他是疯子不假,但他是个傲慢又冷静的疯子,我想他并不在乎神唔,他的作品比起渎神,误导的成分更多。”
沉默持续了十来秒,克里姆森突然停下脚步。
“我得纠正一个细节。”他突然说,“疯修士的作品里还是有那么一点儿爱的。尸体的微笑那个微笑不一样。”
大个子杰克懒得理他“换话题吧,受够了你们这些矫情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