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爱情陌路(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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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齐又打来电话,我突然有些慌乱,我说:“一切都很美好,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我和沙树的关系与日俱增。

在又一次做好饭在旁边我看我吃的时候,沙树似乎无意中说:“我想把工作辞掉跟你一块经营这个水吧,我觉得这是个很有发展空间的东西,你眼光真好,可是你在经营方面还是有些欠缺,我们联手肯定会比现在的营业额翻一倍,而且用不了多久,我们就可以开第二家,第三家连锁店了……”沙树闭着眼睛,似乎美好的未来已经铺排在眼前,只等我们伸手去采摘。

他没有注意到我吃饭的速度已经变慢。等他看向我的时候,我的笑脸甜蜜且满足,我说:“你想怎么样都行,我相信你,所以听你的!”

晚上我给小齐打电话,我说:“我已经决定了。”

第五个月

从这个月起我把水吧交给沙树全权打理,我开始忙自己的事情。我回到了原来的城市,周旋在很多人中间,计划安排得滴水不漏,没有人知道我最终的目的是什么,连我自己都不敢想。

我再回到水吧的那个晚上,天又下起了大雨,沙树自豪地把他的成果展示给我看,不仅是营业额的上升,而且水吧的氛围也有了很多细节上的改变,我暗地赞叹沙树能力,“沙树其实你真的是个蛮有天赋的人,只是你需要机会展示。”

沙树的眼光有些怪。

他马上转口说:“记不记得第一次看到你的时候,就是这样的一个下雨的晚上,当时你坐在那里唱歌,我本来是进来避雨,可是一下就被你迷住了,上天注定啊。”

“是啊,上天注定,像今晚,也一样。”

沙树没注意我的言语,因为又有一班熟客进门,沙树过去打招呼,背影骄傲且挺拔,俨然已经是这里的主人。我呆了许久。

我又坐在乐队中间,开始唱那首《再见了最爱的人》,我唱得不再漫不经心,每一句我都很认真地吐出来,我的眼光追随着沙树的背影,泪潸然而下。

林依的姐姐明天结婚,这一段都没有来水吧。正好我回来,沙树就被临时叫去充做备用摄像师。

贺礼我已托沙树送去,自己推脱有事没去参加婚礼。

我给水吧员工放假了一天。

坐在窗前的秋千吊椅上,我回想这几个月的时光,比梦境真实,却比现实让人觉得不可思议。心脏痉挛般地抽搐,可是我知道自己已别无选择,就像一篇小说,当你拿在手里的时候,结局已经摆在那里了。

阳光不再透过窗子打在身上,因为浓密的树阴遮住了它的去路。

我喝完了一杯“天使归来”,离开了水吧。

我直接坐上了开往海南的列车,小齐在那里,他说那里的椰风海浪可以让人忘记不快的东西。

到了那里的第三天,我才打开手机,满满的信息要把电话撑破,是沙树,还有林依,他们问我发生了什么事情?问为什么水吧被人接管了。沙树拼命地追问,为什么他一夜之间什么都没有了,甚至连原因都找不到。

我冷笑。

我删掉了所有信息,扔掉了那张手机卡。

然后把早已写好的邮件发给林依:

“林依,其实沙树就是我以前的男朋友,那段记忆我并没有丢掉,它足以让我铭记终生,因为沙树离开我的理由,是他想找一个对他前途有帮助的女人,而我虽然爱他,可是没有让他改变平庸现实的实质力量。”

所以我回来了,一切顺利得让我吃惊,请原谅我没有告诉你真实情况,因为我知道你会阻止。现在一切都结束了,水吧我也还给了它原来的主人,我现在这个很美丽的城市,会平静地过好我以后的人生。或许过不了多久,我们都会忘记那段时光。

我不是天使,但我想天使也一样,也一样会受伤,只是或者天使不会有我这样,喜欢报复的心肠。

芝麻和谷子的爱情

传说人生下来就是为了寻找那前生相爱的另一半。

芝麻于万千粮堆里苦苦寻觅着那冥间走散了的另一颗,谷子于茫茫谷海里朝思暮盼着前生相约的那一粒。

山高水远哦天高地阔,于万千回眸中恰巧与前生丢失的那一个相遇,谈何容易啊!为此,芝麻踏破了铁鞋,谷子望穿了秋水。

寻觅耗尽心力却遥遥无期。

累了的芝麻和失望的谷子,在一个草熏风暖的午后相遇。

芝麻身心俱疲谷子饱经风霜,一路爬山涉水,眼花了脚钝了心也倦了,他们恰好在同一个山坡的同一块土磕旁休憩。这个清凉的午后,山坡上吹来山泉一样甘甜的山风,毛茸茸的阳光穿过斑驳的叶缝投下均匀的呼吸。芝麻一身热气坐在土磕前,谷子满脸汗水坐在土磕后,芝麻和谷子背靠着背。风一缕接一缕的送来山间浓郁的泥土香,浓荫淡去了芝麻和谷子一路风尘疲惫。芝麻和谷子开始谈心,开始怀疑那个传说其实根本就是谣传。芝麻垂泪谷子叹息。芝麻和谷子一起转头的瞬间,芝麻脸红了,谷子心咚咚咚咚跳。谷子怯怯的擦干了芝麻的眼泪,芝麻含羞说谷子你从今往后不要再叹息。

他们谈着谈着,最后,谷子站起来伸出双臂对着山崖说:我谷子发誓,山崖作证,我谷子要让你芝麻幸福一辈子,如谷子我反悔就让我谷子就从这山崖上摔下去粉身碎骨。

芝麻捂住谷子的嘴感动得大哭了一场。芝麻和谷子相爱了。他们决定就在这座山上开采土地盖一座房子。谷子和芝麻没日没夜拼命干活,土地终于开出了许多房子也盖好了小麻谷娃子也出世了。

可是他们渐渐发现,在芝麻谷子之间一堵无形的墙正越堆越高。芝麻老是按芝麻的逻辑推理,谷子老是照谷子的逻辑办事!常常一点芝麻谷子的小事,芝麻就唠叨,没完没了的唠叨,谷子心里憋屈,开始沉默,无缘无故的沉默。谷子觉得自己是让着芝麻,芝麻觉得自己是委曲求全。久了,芝麻谷子开始动摇。谷子朝着芝麻喊你干嘛老和我对着干!?芝麻嚷嚷谷子你干嘛不替我考虑考虑?!他们同时觉得自己实在忍无可忍,对方实在不可理喻。有一次,芝麻瞪眼怒气冲冲指着谷子的鼻子:谷子,咱们离吧,房子归我娃子归你。谷子一听气岔了脸绿了,抄起一条板凳照准桌腿砸去:芝麻,你给我老实点,便宜尽你赚啊?!不想过,你走人,娃子房子你一样都别指望!

争吵后是冷战。饭是一起吃的觉却不一起睡了。芝麻住东房,谷子睡西房,井水犯不着河水。气氛僵冷尴尬,有一段时间,谷子干脆就不回来。谷子再回来的时候,谷子一脸哀求,对芝麻说:对不起,芝麻,我找到另一粒谷子了,芝麻,房子娃子山头都归你,你赶紧也去找你的那一粒芝麻吧……

芝麻对着谷子狠踢了一脚骂道:滚!叫你从山崖上摔下去粉身碎骨去吧!

谷子说:我认了。

芝麻和谷子的爱情就此画上了句号。

谷子走了,芝麻常常在夜深人静时想:找到前生失散的那颗芝麻才能幸福吗?真有的话,不知那一颗芝麻是不是正跟一粒谷子一起过呢?

最后芝麻决定继续寻找

陌路

沫沫,你可曾知道,你的悠远之音温暖着每个人的心。

——晗

Chapter1:舞

我叫晗,晗就是我。晗,天将明而未明的时候,我在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蜷缩在角落里,在QQ上我对衰草如是说。舞总劝我换个名字,他觉得晗太过孤单和冰冷。舞是我的男人,是我进校一个月后跟在我身后有点阴魂不散的家伙。我在A大低调地活着,一个人写字,弹琴,留乖巧的发型。遇见舞是在林浩的酒吧,我在台上弹吉他,一个人唱着那些花儿,素颜,穿着随意,之前在图书馆的几次偶遇让他认出了我,这是他日后的说辞,虽然我不曾记得我们之间的那几次偶遇。每周一三五我在酒吧唱歌,他每次都在,我却不曾发现。也许是我的神经大条严重地刺激了他,他开始频繁地出现在我的生活中,酒吧,图书馆处处有他,他想尽办法同我聊天,从讲笑话开始,他笑地无比灿烂,我却还是冷眼看着他,好像制冷器般冻住周遭的空气。转折出现在一个雨天,因为生理痛的缘故,我在酒吧只唱了一小时,就想离开,推开门,我顿时无奈,大雨倾盆,因为疼痛,我额头上渗出细密的薄汗,咬咬牙,走吧。舞从我身后出现,我看见他的伞,第一次承认他是个好看的男人。舞同我一样不住校,而是自己租房,他背我去了他的住处,为我暖脚,泡红糖水给我喝,我蜷进他怀里,安稳地睡着。次日的早晨,我看见他为了让我舒服而摆出的难受的睡姿,有一点小感动。他的侧脸棱角分明,在学校里也算是帅哥级别的吧。我轻轻起身,为他盖好被子,却在不经意间被他搂住了腰身。

“晗,我陪你过了一夜,你是不是要对我负责啊?”我并未理会他的笑脸,径直要走,却无法挣脱他的怀抱,他的脸凑近,发出温热的气息,“让我做你男朋友,照顾你好不好,要不你以后肚子痛怎么办?”

“你不觉得作为男朋友,你应该祈祷我肚子以后不要痛吗?”他微微愣神,随即欢呼起来,“你终于答应我了!”

Chapter2:寒烟衰草

“我在梦唱周二的夜场。”衰草发来一条讯息,蓝色的字体在屏幕上闪动着。我记起梦是临安路上的一间很大的酒吧,距离我兼职的夜语最多十分钟的路程。

“哦,呵呵,有空去看你啊!”我突然间很想认识下这个与我聊了仅一天的女子,衰草,我在心底勾画着她的模样,象枯草般蓬松的头发,白白的皮肤,带着点病态美。

周二的夜,我坐在梦的吧台边,看着台上肆意歌唱着的女子,她的头发很柔顺,没有枯草的质感,烟熏妆,听着她的悠远之音,我慢慢跌进她眼眸中的深潭。“我在吧台边等你,穿白色的衬衫。”我发了短信给衰草,一曲终了,那个烟熏妆的女子向我走来。

“我真名叫沫沫,你是寒烟?”

“嗯,叫我晗好了。”那天我们并没有说什么,沫沫在台上唱着歌,一曲曲直到午夜,我并没有等她那么久,提前离开了。

舞还未睡,在桌边赶论文,他对我见网友的行为持反对意见,我悄悄隐瞒了这次的小行动。

Chapter3:夜语

不出几日,我和沫沫便打得火热。我把夜语的老板林浩介绍给她,沫沫所在的乐队成功地被林浩挖角,梦少了这支乐队生意受到极大影响。林浩是个精明的男人,他最值得女人夸赞的却并不是他的精明,而是身材,虽然已经四十多岁,但并未发胖,保持得很好。我经常拿林浩的身材同舞做比较,然后嘲笑自己脑中的画面。

我喜欢窝在夜语,靠在吧台边喝柳橙汁,林浩有时心血来潮,会亲自调酒,我便趁此机会一饱口福。

“沫沫的乐队不错,谢谢你。”

“是沫沫不错吧,你看她的眼神可不对哦!”林浩稳如泰山,对我的打趣置若罔闻。

我不清楚林浩对沫沫的真实感觉,但乐队的吉他手扬对沫沫的迷恋是那么的明显。

沫沫,你在哪里呢?现在是否还在唱歌,我始终想告诉你,我并未轻视那夜我看见的你。

那夜,我推开林浩办公室的门,看见沫沫和林浩身体的纠缠,看着那样疯狂的掠夺与攫取,大脑一片空白的我在雨夜跑去舞那里。我想我落汤鸡的模样一定吓坏了舞吧?他为我擦干发梢的水滴,听我断断续续的描述,浅浅的笑着,“小童子军,乖乖睡吧。”将我揽入怀内。那夜之后,我好久未去夜语,不是因为对沫沫的轻视,而是我不知道该怎样去面对沫沫,我想那天我惊呼之后的逃跑一定伤到了沫沫,早该说的抱歉就这样一拖再拖。待到我再次出现在夜语的舞台时已和沫沫有了一层间隙,沫沫曾试图寻找机会向我解释这件事,我每次都鬼使神差地岔开了话题。

Chapter4:沫沫

沫沫所在的乐队为林浩吸引了大量的客人,在酒吧一条街夜语渐渐成了生意最好的酒吧。沫沫的乐队在住处庆祝目前的良好状况,我也在邀请之列。所有的队员都喝到大醉,沫沫醉醺醺地拽住我的衣袖。

“那天晚上你看到的事。”沫沫本想继续说下去,我告诉她我从来没有因为看到些什么而轻视她。她窝在我怀里,呢喃着她对林浩的喜欢,从来没有一个人向林浩那样宠爱着她,她那么渴望着一份宠爱。我为沫沫盖好被子,扬在身后看着这一切,“晗,我能和你聊聊吗?”我猜到他想说什么。

窗外的星光闪烁,扬吞吞吐吐地问我,“林浩他……”

我不想瞒他,只好如实相告,林浩已经结婚了,至于他对沫沫的感情,我不知道。他在阳台边沉默的抽烟,一支接一支,烟蒂落了一地,他讲沫沫的过去给我听,虽然我从不关心别人的历史,但这次不同,我便安静地听着。沫沫的母亲曾是沫沫所在小镇上最美的女子,在她生下沫沫后,她的爱人抛弃了她,在沫沫三岁那年,她把沫沫一个人扔在街角然后不知所踪。沫沫是被扬的奶奶抚养长大的,这个善心的老妇人独自照顾着她。后来的后来,他们去了B城组建了乐队,并以此谋生。扬的眼底满是雾气,我看不清他的瞳仁,夜已深了,我留宿在沫沫那里,我看着她如婴孩般的甜美睡靥唯有叹息。沫沫,我又怎么会轻视那样渴望着宠爱的你。

每周三是我最开心的日子,这天是林浩给我发工资的日子,按小时结算上一周我的收入。因为介绍了沫沫给他的缘故我的工资也有所上涨。

“你还真是有良心知道给我加工资。”我浅笑着品尝林浩新调出的酒,透明的高脚杯中泛着淡紫色的微光,酒里有着淡淡的薰衣草的芳香,“叫什么名字?”

“等待爱情”,调酒时的林浩是迷人的,优雅的英式调酒法很适合他,瘦削的身材,脸上有岁月拂过的痕迹。

“和薰衣草的花语倒是一样啊,这名字很适合你,不知道是沫沫在等待你的爱情,还是林太太在等待你的爱情。”听见我犀利的话语,林浩只是微微一怔,用仿若能洞穿我心底的眼神看向我,“都不是,是林浩在等待着晗的爱情,等待着某一天晗的眼神能在他身上停留。”

“离开舞吧,你要的他给不了。”我没有理会他,径直出了夜语,林浩,聪明若你,自然知晓我要的是什么,可那都是过去,是我涂着黑色蔻丹的叛逆,可经历了种种之后,人才会明白,不着彩妆,素色的指甲才是最美丽的。舞的掌心里有我愿意为之沦陷的现世安稳。

Chapter5:回不去的起点

当那个女人出现的时候我便嗅到了故事结束的信号,林太太对沫沫的推搡让一个刚出现不久的小生命夭折。沫沫悄然离开了这个城市,没有人知道她去了哪里,乐队有了新的主唱,换了酒吧。扬的话越来越少,他默默地为乐队作曲,多是哀伤的调子,听不得。我在夜语又唱了两场,满一个月。林浩给我的信封明显比往常厚了很多,看着他递过来的等待爱情,我只得苦笑。“林老板。”我第一次这般唤他,用素色的指甲抚摸着杯沿,“你的酒调的再诱人,也比不上白开水的舒适,再见。”

今天我们不恋爱,好吗

“梦妃,你的信!”晓雨挥舞着一个信封边跑边喊。梦妃微笑着走过去,接过信,对晓雨说:“你着急什么,明知道我不会看这些信,看你满头大汗的。”说着随手就把那封信扔进了垃圾箱。

晓雨急了:“你怎么这就扔了呢,写这封信的男生好帅呢!你起码看看他写的是什么嘛。”

“他的成绩超过我了吗?”梦妃淡淡地笑着。

“你真的不会放弃那个条件,要一直坚守下去?”

“是的。”望着梦妃的微笑,晓雨一脸无奈。

如初春柳叶般弯弯的眉,琥珀色妩媚的眼,微翘的鼻子和高挑的身材,无一不让所有男生神魂颠倒,再加上时时挂笑的嘴角,让梦妃刚进入这学校就拥有了一个加强团的追求者。但梦妃开出的条件却让所有人望而却步。她说:“我的男朋友成绩一定要比我好。”而从入学的第一次考试起,梦妃就高居榜首从没跌落过。梦妃虽然对每个人都温和地笑着,但却从没让别人感到走进了她的心,她高高在上的公主般高贵不可侵犯的纯洁,让所有人退却了希望。

不过欧阳除外。欧阳寒凌,校文学社社长,学生会主席。他拥有一张令女生都羡慕的面容,185cm的高大身材,令他走在路上便能吸引所有女生的目光,球场上帅气的起跳,灌篮更能引得尖叫无数。他被几乎所有的女生认为是最完美的男生,当然除了梦妃。

而欧阳却在第一次遇见梦妃时就被她吸引了。那天,欧阳刚刚处理好文学社的工作,急匆匆的往外赶,正巧撞上了迎面走来的梦妃,欧阳刚想说句对不起就走时,抬起头,却碰上了梦妃的眼神。那是一双怎样的眼睛啊,泛着琥珀色的微光,淡静的如夏日的海面。欧阳就这样深深陷入了那片海,不可自拔……

所以,欧阳决定追求梦妃,虽然他并没有达到梦妃的要求。但是,他认为那不过是梦妃推掉那些讨厌的追求者的借口罢了。他相信自己一定能追到她。

欧阳利用职位之便,把同在文学社的梦妃安排到和自己一组,每天一起组稿,校对,排版,形影不离。每每出现公共场合,更加金童玉女般,一唱一和,羡煞旁人。同学私下里更是把他们评为“最般配的准情侣”。而梦妃也似乎和大家想得一样,和欧阳愈发亲近,每天一同到饭堂吃饭,一起结伴回家,温柔,体贴,俨然一对恋人。欧阳对梦妃更是呵护有加,早晨把热腾腾的早点送到梦妃家门口,回家时帮梦妃背书包。一脸护花使者的自豪。

一天梦妃和欧阳一同放学回家,两人慢慢的走在一条林荫路上,路旁高大的法国梧桐树的树叶被吹的沙沙作响。

梦妃有些累了,便停下来和欧阳坐在路旁的长椅上。阳光暖暖地照在他们身上,在他们脸上打下阴影,梦妃微闭着眼睛,表情如天使般沉静,欧阳静静地望着她,画面如定格般宁静而温馨。

“让我牵着你的手,永远这样温暖地坐着好吗?”欧阳突然温柔地问道,打破了这沉静。

“什么?”梦妃似乎才从沉思中被惊醒,没有理解欧阳的意思。

“我是说,你做我的女朋友好吗?”欧阳望着梦妃的眼睛,定定地说:“我从第一次遇见你,便被你的眼睛深深吸引,我也一直感谢上天,让我在那一天幸运地撞到了你——我的天使,我想永远看着你的眼睛,到地老天荒,好吗?你能给我这个机会吗?”

梦妃低下了头,忽又抬起来,露出灿若朝霞的笑容,问到:“寒凌,这次月考你考了多少名?”

“嗯?”欧阳愣了,不明白梦妃想要说什么。

梦妃没等他回答,又继续说:“我又考了第一名呢,你不记得我的条件了吗?我的男朋友成绩一定要比我好呀!怎么?寒凌难道你达到了吗?”

欧阳没想到梦妃这么简单就拒绝了他,粉碎了他所有的希望和幻想。他呆呆的不知说些什么。

梦妃看他没有回答,又笑笑说:“既然这样,那我就先走了。”欧阳望着梦妃远去的身影,突然大喊:“梦妃,你真的一点都不喜欢我,对我没有感觉?难道这么长时间的相处对你来说什么都不是吗?你为什么要用这种根本不是理由的理由拒绝我呢?”梦妃没有回答,也没有回头,只是兀自向前走,留下满眼忧伤的欧阳孤独的站在那,一直站着……

其实梦妃心里怎么会对欧阳一点感觉都没有呢?那么优秀的一个男孩,对自己又那么好,怎么能让梦妃不心动?可是自己怎么能连自己许下的诺言都不遵守呢?“寒凌,今天我们不恋爱好吗?你会等我吗?”梦妃自语到,泪划过脸颊,忧伤留在心底。

十七岁的我们,都怀揣着一个梦,一个浪漫的梦,一份叫做青春的悸动。我们需要的不是一个恋人,而是一个寄托年少情怀的影子****。

所以,今天,我们不恋爱,好吗?

小小阴缘

在我念小学六年级时,同班同学德全是个顽皮鬼精的人,而他又是班里的体育委员,所以干什么事都一马当先。

正因为这样,班里好多女生都喜欢他,喜欢这种侠义又豪情的人,尤其是铃玲。

玲玲家跟德全家离得不远,走几分钟就到。所以,他俩上学放学都一块儿,这样日久了就产生依恋,但不是爱恋,他们没有拥抱,或者接吻。他们只是影子在一起,还有好奇的目光碰到一起,绝对没有肢体的碰撞,他们不敢,学校也不允许。

好多次,轮到德全打扫卫生时,玲铃就主动去帮,扫完后才一起回家;也有好多次,铃玲的书包都是德全帮着背。班里的同学看见了,都说:“你俩别日久生情啊。”他俩总是异口同声的说:“我们都是邻居,应该帮的。”其实,等他俩慢慢的去回味,才知道还真有那么一点男女之情呢。不过,谁也没有说出来,他们知道自己还小,爱情是属于大人们的,“谁偷吃了****,谁就受到上帝的惩罚。”他俩读过这样的书,会铭记的。

就这年的夏天,下了很大雨,学校附近的一条河涨了很大的水。有一天中午,天热得不行,好多同学都去洗澡,德全也不例外。他们在水里打水仗,学蛙泳、仰泳的,游着游着,就游到了水深处。其中有个四年级的学生因体力不支,被一股急流淹得呛了几口水,慢慢的就往下沉,而德全他们正玩得很高兴。突然,岸上有个小同学在喊:“快救人,有个同学沉下去了,快!”这时德全他们才反应过来,转身就去救人。只见德全一个猛子扎进了水里,他慢慢地摸着。由于水底全是淤泥,很混浊,他摸了一会儿就浮出水面,吸口气,又扎进了水里,继续摸。反复好几次,都没找到那位同学。这时,有人说:“再找不到,他就死定了。”德全在想,人命关天,一定要找到那位同学。只见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再一次的扎进了水里。上几次他在水里都没睁开眼睛找,这回他不睁开眼就不行了。当他在寻找时,突然看见水中不远处,有个黑乎乎的东西在动,他就游了过去。果然是那个同学,德全迅猛的去拉他,或许是要死的人,只要有根救命稻草,都会死死的抓住不放,那同学见救星来了,也抓住德全不放,无论他怎么用力,都无法推开那同学死死扣住的手。由于用力过猛,德全不小心吸了几口水,渐渐的也体力不支了。他俩沉到了水底,吸不上气,更是垂死挣扎起来,而河底的淤泥把他俩越陷越深。不久,他俩喝足了水,也没气了……

水上的同学见他俩没有浮出水面,吓得也不敢去救了。于是,他们连哭带喊的就去叫老师。十几个老师急急忙忙的下了水,左扑右找的,好不容易找到他俩沉下去的位置,又费了好大的劲,才把他俩拉上了岸。在岸上,老师们马上把他俩倒立起来排水,排完水后,又平放着,双手挤压胸腔,希望他俩能喘过起来。但是,已经为时已晚……

为这起死亡事件,学校召开了紧急会议。会议上说,不准同学们在德全他们出事那里洗澡了,而且,有大人陪同才能让同学们洗澡。

往后,谁也不敢在这里洗澡游泳了。

而玲铃知道后,既害怕又痛心的,从此就一个人走那条上学路了。意想不到的是,后来玲铃死得比德全更悲惨。

就在德全死后的那个冬天,有一回放学后,玲玲没有回家,而是背着书包又提着火盆(冬天在南方取暖用的一种铁盆,放上木炭就可以取暖了),去学校不远的一个小山上拾些柴烧。那山上有几处坟地,阴森森的,其中有个坟地没人看管,那坟头已塌了半边,棺材都露出了半截,平日里我们都不敢去。玲铃还是胆大,一个人去了。她一边拾柴,一边放在火盆里烧着。由于柴放多了,火势越来越旺,忽然一阵风吹来,火苗就窜到玲玲的大棉袄上了,等她回过神来,火势迅猛地烧着了她的头发。慌乱中,玲玲也没脱下大棉袄,而是一边跑一边喊救命,还时不时的跌倒。可没有人听见,也没有人看见,等她跌跌撞撞的摔到在山下的马路上时,才有人发现了她。

当时我们几个学生还在学校打乒乓球,突然听到有人惊叫:“烧死人啦,赶紧来人啊!”于是我们把球拍一扔,跑出了学校的大门。

在眼前呈现的,是一团黑影,趴在马路边上,冒着青烟,我们还闻到了一股烧焦了的气味,那种怪味真难闻,腥气味又刺鼻,再加上恐惧的心里,许多人都“哇”的一声吐了一地。有几个胆大的人走近一看,玲玲的尸体更吓人,她的头发全被烧光,两只眼睛烧得都快崩出来了。嘴唇也烧得卷曲了,只有一排牙齿暴露在脸上,微微的张开着,象在呼救:“快来人啊,救救我吧。”那种求生的念想,让人刻骨铭心又惨不忍睹。而在我们小孩的眼里,她的那种死状,真象个魔鬼似的,谁看见了都会心惊胆颤,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正因为我目睹了这一场悲剧,心里受了很大的刺激。往后的一段日子里,我吃饭就吐;睡也睡不着,只要一关灯,就是铃玲那恐怖状;夜里也不敢一人走路了,总害怕有个魔鬼突然窜出来。那段日子里,我不知自己是怎么度过的,整个人都消弱了。

玲玲死后,村里有的人说:“可能是德全从阴间来找玲玲了,于是就化成一股鬼风,把她烧死了。”还有的人说:“希望玲玲她家人把她埋在德全的坟边,这样他在阴间才会安心,要不然,不知还会出什么乱子呢。”铃玲她爸听了更愤怒,他才不信这个邪,他把玲玲埋在一个向阳的山坡上,希望她在另一个世界也能见到阳光。

好不容易熬过了一年之后,在一个春天的下午,天阴沉沉的,眼看快要下雨了,一个小男孩正骑着小三轮自行车匆匆地回家。他经过一个路口时,一辆大东风汽车“嗖”的一声,从他身边刮了过去。只听见“哐当!”一声闷响,小三轮自行车被弹出了七八米远,大汽车的后轮从男孩的脑袋上压了过去。当时小男孩的脑袋被压扁了,不一会儿,血从孩子的眼睛、鼻子、以及耳朵里流里出来。而且,孩子的脑袋也渐渐的膨胀起来,越来越大,跟个蓝球似的。有几个妇女看得很清楚,她们都“妈呀!”一声尖叫,吓得腿都软了。我们听见叫声,跑了出来,看见那孩子的头模糊一片,全是血迹,然后,再也不敢往下看了……

后来经过举报,那肇事司机终于被抓住了,而死了的小男孩正是玲玲的表弟。死亡一桩接一桩的发生,而且,都跟玲玲家有关,大家议论纷纷的,整个村庄,又迷漫在一片阴暗之中。

出于悲痛和压力,玲玲她爸还是请来了一个信得过的算命先生,帮他出谋划策,可算命先生说:“还是把玲铃的尸体挖出来,跟德全埋在一起,成全他们的阴缘,这是上策,以后就逢凶化吉了。”本来她爸都被一桩桩丧事弄得焦头烂额的,现在,又要挖女儿的尸体,他的脑袋“嗡”的一声,就晕了过去。等他清醒之后,左思右想,也只有这个办法了。于是,他挑了个吉日,决定把女儿的尸体挖出来。

这等事一说出口,没几天就传遍了整个村镇,连附近的几个村镇都知道了。

挖玲玲尸体的那天,天空万里无云,阳光明媚,真是良辰吉日。没到中午,埋玲铃的山头已经站满了人,而且,山头下的马路上也排起了长龙,足足有好几千人,大家都是来看热闹的。

有的人说:“怎么会出这等奇事?”

“他们敢挖吗?”

“听说只要那棺材里的水掉到人的身上,不仅洗不掉,皮肤还会烂呢。”

“谁要是挖坟,谁就会倒一辈子霉的。”

……

人们越说越邪乎,这些话传到了挖坟人的手里,本来他们就不愿挖,这回,更下定决心不挖了。他们把锄头一扔,匆匆地下山了,玲玲她爸拦都拦不住。没办法,她爸扑到坟头上哭了起来。哭着哭着,他就朝坟头撞了过去……

一片混乱,坟没挖成,差点出了人命,人们又急急忙忙的把玲玲她爸送到了医院,幸好他撞的是土堆,脑袋上撞了个大口子,医生给他止了血,缝了十几针就没事了。

往后的日子,大家总是焦虑又恐怖的过着,度日如年。再后来,赶上打工的潮流,许多的人都外出打工去了。这村庄,自然就更荒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