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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胖年轻人想说什么,还用问吗?他早就把自己当成了三爷的继承人。
“三爷的武器,当然要留给我,你要识相的话,马上还回来!”
他不是不知道赛先生,也知道曲涧磊接受了赛先生的委托。
但是……我讨要原本属于自己的东西,这是应该的吧?
他比曲涧磊还大七八岁,往日里小看傻曲小看习惯了,又觉得自己有理,语气就有点冲。
曲涧磊眨巴一下眼睛,这可是从贪狼手里抢来的激光手枪,对方还曾经威胁要杀人!
没他出面的话,手枪铁铁就归了贪狼,其他拾荒者都没有出声。
他疑惑地发问,“凭啥给你?”
“三爷是我老大!”微胖年轻人毫不犹豫地回答,“他人没了,东西就该是我的!”
曲涧磊懒得跟这智障多说什么,只是随手打开了保险,冷冷地看着对方。
“好,你很好,”微胖年轻人见状点点头,然后转身就走,“这事儿没完!”
说实话,傻曲平时的存在感实在太差了,就算手上有枪,绝大多数人还是看不起他。
不管是这微胖年轻人,还是刚才的豁牙,总是忍不住习惯性地欺负他。
这也是曲涧磊六年底层生活的真实写照,被人欺负的时候太多了。
他行事确实足够低调,所以没摊上什么大事。
但是在固有印象的加持下,他有枪都唬不住人。
微胖年轻人回去之后,直接去找三爷的另一个手下红毛了。
红毛的性子偏软,没有微胖那么冲动,“老大的枪好像差点被猎杀者抢走。”
“这不是没抢走吗?”微胖悻悻地表示,“我也没要其他东西,只想拿回来手枪。”
他可没有提,其他的东西加起来再乘以十,也赶不上这把手枪值钱。
红毛想一想表示,“可是……他不是搭上了洪字总聚居点的线儿?”
“你怎么这么腻歪?”微胖火了,“那家伙就是一个人,孤家寡人,杀也就杀了。”
这才是曲涧磊最大的短板。
红毛还是有点犹豫,“可是……那是洪字总聚居点的人啊。”
“洪字聚居点能看上傻曲哪一点?”微胖年轻人冷冷一哼,露出一切尽在掌握的笑容。
“他只是一个幸运儿,走了狗屎运,你不用考虑那么多。”
“人不狠站不稳,如果连老大的枪都拿不回来……咱们还守得住矿场这点家底吗?”
红毛下意识觉得有点不妥:以前傻曲只是做苦力,可不也活下来了?
但他性子偏软,没有再说什么——傻曲以往的日子过得太苦了,没谁想要那样的生活。
“那怎么着,咱们召集点人手,埋伏干掉他?”
三爷刚死,有些人情还是在的,找几个人来帮手不难,不过就是杀个人。
废土幸存者活得很实际,但也不缺敢亡命一搏的主儿。
说到底,人命真的太廉价了。
“没必要,”微胖年轻人摇摇头,“就咱俩出去找他谈话,借机干掉就完了。”
他在骨子里,还是鄙视傻曲的——那家伙不但软弱,从来就没干过出格的事。
红毛知道他的想法,心里有点不以为然,傻曲终究挂着洪字总聚居点的字号。
但是转念又一想,己方也算师出有名……讨要老大的遗物,无论如何不能说错吧?
有些行差踏错,不是自己蠢,纯粹是信息面的层级不够高,才会导致错误的决策。
不过他最终还是建议了一句,“要不还是喊上狼灭?”
狼灭也是拾荒者,脑瓜不太好使,但是战力惊人。
关键是他有半套末日前留下的机甲,那是祖上传下来的。
那机甲还有配套的振荡刀,攻击力惊人,防御力也极其可怕。
不太挡得住高斯自动枪,但是抵挡普通的激光手枪,还是没有问题的。
“没必要,”微胖摇摇头,漠然回答,“他管不住自己的嘴……嘴巴一大,还是麻烦。”
他没有曲涧磊想的那么傻,他会小看傻曲,但真不会小看洪字聚居点,
把人杀掉,造成既成事实,这才是正经。
废土的规矩,死去的人是没有价值的,也只有这样,才能阻断傻曲的外援。
两人商量了好一阵,终于确定了行动方桉。
不过在行动之前,先要借一把高斯自动枪来才行。
他俩只有两把超频振荡刀,在矿场保命是够了,想杀一个有两把枪的人,还差点。
这还是三爷对他俩不薄,要知道在矿场讨生活的拾荒者,很多都只有随身的短匕。
高斯自动枪很快就借来了,借枪的是一个叫娜姐的外乡女人。
他俩没有那么大面子,不过三爷才死不久,人情尚在——关键是拿地盘做了抵押。
又商量了一阵行动计划,眼看天色渐晚,两人交换个眼神,“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