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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如墨。
沈文清坐在车里,狠狠地掐着手心,车窗外有路灯折射进来,斑驳的倒影,令那张素来温柔娴静的脸孔,变得光怪陆离,若是细细地打量,那份眉目间浮现的阴狠,是极其可怖的。
这几天,沈文清过得很不如意,正确来说,这辈子,她就从没这般痛苦过。
都小寒对她的施暴,令她害怕的夜不能寐。
那天,被带去警局之后,都小寒倒是闭上了嘴,没有再攀咬,只是要求见沈夫人。
沈夫人去了,带着律师,而沈文清则被送回了家。
她先洗了一个澡。
花洒下,她拼命地搓,拼命地刷,却始终没办法把那个浑蛋留在身上的记忆抹去。后怕感令她浑身哆嗦。洗完澡出来后,她就缩在床上,眼泪止不住的掉。
最后,她打了一个电话出去,不是打给父亲诉苦的,今天的事,她哪敢告诉出差在外的父亲。最好等父亲回来,这件事已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才是最好的结果。
“简姨……”
接通后,她哭着叫了一声。
“丫头,你这是在哭?怎么了?乖,别哭。”
一句别哭,她却哇得哭了,而后把自己受得委屈一五一十全说了。
母亲那边,她没办法哭诉,倒是简姨这边,她总算是可以倾吐倾吐了。
说完,那边传来一声淡淡地的问,“事情已经发生了,哭有什么用?记住了,哭懦弱的表现,而且根本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别哭了,说吧,想让我做什么?”
沈文清好不容易止住了哭,恨恨地吐出几个字:“我想让他——死。”
一个“死”字,她咬得面孔扭曲。
因为她明白,即便他死了,也无法抹掉她心灵上受到的怆伤。
“让他死没问题。但是,我和你之间的约定你也别忘了。”
简姨的语气里依约透出一丝警告。
“你放心,如果哪天我藏不住了,一定不会把你牵扯进来。”
“那就好。睡吧!睡一觉把这一切全忘了!那个欺负你的人,会从世上消失的。”
那人温声地哄了一句,挂了。
可是沈文清睡不着,她知道,等母亲回来还会有另一场风暴。
半夜,沈夫人回来了,第一时间闯进了房间,面色铁青地来到床边,用一种冰冷的眼神盯视她,语气陌生到让人觉得害怕。
“妈,您回来了?事情处理得怎么样了?”
她红着一双眼睛可怜兮兮地望着母亲。
“文清,告诉我,六年前,被都小寒撞死的女生,是怎么回事?他说他有证据可以证明,那是你让他去这么做的,是你让他把人弄残的,结果他一不小心就弄死了……这是真的吗?是真的吗?”
没出沈文清所料,都小寒果然又拿出这件事大作起文章。
他曾是她最信任的人,现在呢,这个人却要害她身败名裂,一无所有。
不,她不会让他所愿的。
下一秒,她悲屈地大叫起来:
“妈,我怎样一个人,您是我妈,您难道还不知道吗?
“都小寒现在就是一条疯狗,他做了违法的,想让我们家为他收拾残局,就编了一个故事来污蔑我,仅此而已。
“妈,我的成绩一向优秀,我什么时候造过假?
“您可以自己分析分析一下,如果他不这么编,您和爸还会不会着急,还有没有可能替他想法子把他弄出来?
“妈,那只是他的伎俩……您不用管他的,这一切的一切全是因为他知道,我是你们的掌上明珠,他在利用你对我的爱,想为他自己脱困而已……您不要理会他的胡言乱语,全是编的,全是编的……”
反正,他很快就会死掉。
只要他死了,那些秘密就会成为永远的秘密。
现在,她需要得是时间。
时间能让他成为死人。
时间可以洗刷她的嫌疑。
“那我流产的事呢,你怎么解释?文清,缉毒处的人在你们谈话的房间里装了监听设备,你们说过什么,我听得清清楚楚。在都小寒用流产的事威胁你的时候,你的反应告诉我,这件事,你一早知道。”
沈夫人心寒的是这件事,也是她最最不愿意去相信的,当时,她听得恐惧极了。
沈文清听到自己和都小寒的对话被监听,心就慌了。
不过,也就慌了那么一小会儿,很快,她转动了一下心思,顺理成章地回答道:
“对,我知道是都小寒干的,可那也是后来才知道的。自从知道这件事后,我就和都小寒疏远了……
“妈,我知道一直以来您把他当成了亲生儿子,您在他身花了那么多的心血,他却反过来害您,这件事太可怕了,我哪敢告诉您,所以只能一个人忍着。我没有告发,只是不想您难过。
“今天他那么说,全是他的私心在作祟,他怕您生了儿子会弃他不顾,也以这种想法认定我心里是这么想的。
“妈,我怎么可能害您?怎么可能?我是那种连蚊子都不会去拍死的人啊……”
这个晚上,沈文清没有得来沈夫人的安慰,反而要去安抚,让沈夫人相信,她是无辜的。
费了很多口舌,沈夫人最终还是信了。
这亏得她多年以来,在母亲眼里形象良好,否则,是极难过关的。
也正是这天晚上,都小寒莫名昏迷,送去医院急救,急救了两天两夜,没挖出什么线索,也没把人救回,这人就这样死了。
死得好。
沈文清知道后很开心。
沈夫人听说后,呆呆地坐了好几个小时,最后只叹了一声:“自作孽不可活。”
她自然不可能把这件事联想到沈文清身上,当真以为这是自杀。
至于沈嘉乐,最近组织干部去深造,根本不在温市,越发不知道这件事了。
都小寒的尸首没有拿回来,依旧留在警署,警方要作尸检,怀疑这不是一件普通的自杀事件,而是谋杀。
对于沈文清来说,这件事就告一段落了。
周日,她早早睡了,她告诉自己,这件事过去了,不要再多想,也不用再多想。
周一,沈文清去上课,忘掉了那些不愉快的事,一如平常去读书,却倒霉的遇上了那个叫她恨之入骨的贱丫头:蔚鸯。
她浅笑款款,容光焕发,一副被爱情滋润的模样,真的很让人想去把她的脸孔给撕碎了。
凭什么她生活在水深火热当中,这贱丫头却过得滋滋润润的?
总有办法毁掉她的!
总会有的。
傍晚放学后,接沈文清的车来了,她第一时间问司机:“礼物带了没?”
司机说:“带了带了。在后备处。”
她查看了一下后备箱,而后喜滋滋地上了车,说:“走,去古韵长廓。”
今天是楚骁遥的生日,抛开那些不愉快,她带上准备好的生日礼物去拜访。
生日礼物是一盆怒放的茶花。
楚骁遥不喜欢名车名画,也不喜欢珠宝手表之类的奢侈品,他只喜欢养各种花花草草,尤其最爱茶花。
沈文清喜欢楚骁遥。
应该说,最初的时候,她喜欢的是裴御洲,那个人冷冷酷酷的样子,会不知不觉吸引女生,希望能得到他的关注,成为他身边特殊的存在,可后来,她喜欢上了楚骁遥。
裴御洲长得特别帅气,他的颜值,他的个性都有一种魔力,可惜,他的眼里容不下任何一个女孩子,除了那个小乖。
而楚骁遥呢,却是一个阳光男子,他成熟,他优雅,他稳重,他笑面迎人……他和母亲是生意上的朋友,和父亲是交往密切的忘年交,这样一个人,自然比裴御洲更吸引人。
在古韵长廓,她见到了楚骁遥,一脸甜美乖巧地送上亲手栽培的十八学士。
楚骁遥忙得都忘了今天居然是他的生日,面对沈文清送的礼物,他又意外,又喜欢,直夸赞道:“文清,想不到你不光读书读得好,还这么会养花呀……现在都六月份了,这茶花还能开得这么好,真是难得……太难得了……”
其实沈文清不爱养花,但是楚骁遥喜欢,她这是投其所好。
“我妈说,养花能修心养性。所以,我家养了很多花。养的过程当中,不光能提练一个人的责任心,还能学到很多知识。”
只要说起花,楚骁遥就会滔滔不绝,和她谈得很欢。
本来,楚骁遥都说了,让人准备晚餐,和她一起吃一顿饭——这正是她求之不得的。
不想就在这个时候,办公室内的电话铃响了,楚骁遥拎起电话,第一句话居然是:“喂,是蔚鸯吗?哎呀,终于来电话了,我一直守在电话机边上,一刻都不敢走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