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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印象是很难改观的,很长的时间,宜室就是认为盛永伦是花里胡哨,干着不入流事儿的败家子。有事没事,开着崭新的红色敞篷小车停在校门口滋扰她。
对于宜室,盛永伦就像入睡后恼人的蚊子,黑暗中嘤嘤嗡嗡在耳边不停回旋,气得人想捏死。打开灯,根本抓不到。关了灯,他就出现。
他永远有办法出现在一切他想出现的地方,她上学的路上、放学的路上、逛街的途中、电影院、咖啡馆、图书室……任何一个地方,他都能突然地跑出来。随时随地给她一束花、一声尖叫或者是一个猝不及防的热情拥抱。
宜室回应他的,往往是一句惊恐的:“盛永伦,你走开、走开!”仿佛他是令人恶心的狗屎。
因为盛永伦的大胆,宜室已成为学校的笑柄。嫉妒她的女同学刻薄地说道:“上官宜室,这里是女校,不是菜市场。你的人生理想如果是钓个金龟婿的话。就赶快回家准备嫁妆吧,不要在这里影响我们念书。”
宜室羞愧得头也抬不起来,生而嘴笨,辞令笨拙,面对取笑还没回应就急红眼睛。还是沈兰香够朋友,为她出头,把王璐璐的话怼了回去,:“王璐璐,你就是嫉妒吧!谁不知道,你所谓的男朋友可比宜室的多多了去!要不我一个个地给你数数!”说完,她竖起手指一个一个数道:“张公子、李先生、王……”
众人哈哈大笑,王璐璐恼得和兰香发怒,“你这个外地来的插班生,狗拿耗子多管闲事!我们班上的事轮不到你插嘴!”
沈兰香不服气地说:“我就看不得你欺负人!”
“我欺负你了吗?”
“宜室是我的朋友,你欺负她就是欺负我!”
“你——”
面对兰香的仗义,宜室感激不已,“兰香,谢谢你!”
“谢什么,说两句话而已。我们是好朋友。我相信我要是出了什么事,你也会为我说话的!”
“嗯!”宜室用力地点头,“我们是最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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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风偏要迎风走。
盛永伦这个人就是喜欢拗着一根歪筋。从小到大,什么事若是不许做他非要做,什么东西若不许他吃,他偏要尝尝。就好像宜室不喜欢他这件事,明明知道,还就是要来继续招惹她。
送花、送巧克力、送洋娃娃,宜室不要,他就送给女校所有的女同学,人手一份,宜室想拒绝也不能拒绝。每天下午雷打不动来女校门口堵她放学。每每这个时候,宜室只好央求同学帮忙,让她躲在簇拥的人群中逃出去。
今天又是如此,宜室夹杂在七八个女生中,用书包挡着头。趁他不注意地时候跑出来。跑得很远,才敢拿下头顶的书包,长舒口气。
沈兰香用手指点着她的额头,笑呵呵地说道:“宜室,你会遭天谴!这么好的男生,有钱有颜,你都看不上。真不知道你到底要找什么样的男孩。”
宜室鼓起腮帮子掐沈兰香的脸,“你怎么也和她们一样笑话我,我是看不上他吗?我是真真的怕了他。我要找什么样的男孩——”宜室吐吐舌头,把嘴一撅,“……反正,就不是他那样的!油头粉面,每天打扮得怪模怪样!”
沈兰香回头看了一眼仍杵在车边傻等的盛永伦。
要是在上海、天津,他的衣裳是登样的时髦,可在民风保守的松岛他的装扮就是不伦不类。
盛永伦喜欢把有趣和严肃的衣服搭配起来穿。有时候正经的西装里配上夸张图案的衬衫,或者是条鲜艳的领带;有时候是深色的裤腿下隐约可见一双亮色的袜子;有时候是亮亮的皮夹克,穿上像极了美国电影中的飞行员。这些还不够,鼻梁上常常架着一副时髦的茶色蛤蟆眼镜,头发抹得光溜溜。乍一看,的确像是——怪模怪样。虽然,在许多女生眼里,他怪模怪样得挺好看。兰香就觉得盛永伦比王焕之更帅气,更有男人味。但事无绝对,像盛永伦这种时髦的美,对于看惯男人穿军装,一本正经的宜室来说,就很难接受。
兰香凑近宜室的耳边,笑着说道:“哎,知道你中意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的男生。比如——王焕之那样的,对不对?你最近和他怎么样了?”
“你真讨厌!你为什么总爱哪壶不开提哪壶?”宜室娇羞的用手肘撞了撞沈兰香,小跑着快走几步。树影下,她的裙角飞起好看的弧度。
“宜室,你今天还去图书馆吗?”沈兰香在她身后追问。
宜室点头然后又摇头,月牙一样的脸上布满忧伤。
“怎么呢?”沈兰香走近两步,关心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