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骸骨之城,虽说是一座城,但现在给我的感觉,就和一座废墟差不多,除了那些阴森的骸骨外,最常见的就是残垣断壁。
狼老头当初说过,这座城里,原本生活着一个叫“荒古神奴”的神秘种族,照这样看来,这座城在上千年前,一定很繁华。
但时过境迁,再繁华也不复存在了,“荒古神奴”这个神秘种族所繁衍出来的文明,早已湮灭在了历史的尘埃之中。
上帝关上一扇门,就会打开一扇窗!
稍微值得庆幸的是,荒古神奴这个神秘种族毁灭后,留下了蛮山、巧丘、女贞三支后裔,将种族的血脉延续下去。
只可惜,由于他们是近亲繁衍,三支后裔在智商和身体机能方面,存在巨大的缺陷,早就把老祖宗忘得一干二净。
时隔数百上千年,这种情况才逐渐好转,三支后裔也变得足够精明,就比如女贞部落的首领娜美,我其实很欣赏她。
“不知道娜美现在怎么样了。”
我叹了口气,想起那个极品尤物的妩媚姿态,以及饥渴模样,还有那晚在参天巨树的寝宫,我差点沦陷在她的温柔乡里……
“想什么呢?”王朗推了我一把。
“哦,没什么。”
我讪讪一笑,一手搭在王朗的肩膀上:“王胖子,我确实是骗了你,这骸骨之城里没有妹子,妹子都在……”
“都在女贞部落?”王朗接过我的话茬。
我点了点头:“所以说,你一定要活下来,有很多妹子在等你。”
王朗顿住脚步,很认真地看了我一会,慨叹道:“我知道你说这些,是为了让我有活下去的执念,你这个朋友,我王朗没白交。”
“但生死有命,富贵在天,我既然选择跟你进来,那自然要跟你有难同当,如果我死在这里,我也无怨无悔,是兄弟就大干一场。”
“额……”
王朗这番话说的有些煽情,我一时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下去,但想起他的前女友琳达,我硬是憋不住了,承诺道:
“你放心吧,如果你接下来遭遇不测,我一定会帮你照顾好你的前女友,你不是已经播种了吗?看十个月后能不能喜当爹。”
“兄弟诶,你就这么盼着我去死吗?”王朗忽然带着一副哭腔,如果他脸上没戴黄金面具,那肯定脸都已经黑了。
“啊?”
我忽然也尴尬了,这聊着聊着,总感觉像是在给王朗料理后事似的,晦气啊,瞧我这张嘴,咋就不能说点好话呢?
最怕空气突然安静!
这下真安静了,王朗再也不废话,自顾自向前走,我也不好再说什么,主要是此刻的心情太过沉重,压抑。
我毕竟是一个历经杀伐,刀口舔血的雇佣兵,多次徘徊在死亡的边缘线上,所以在思考问题时,自然会更全面一些。
但说到底,这所谓的“考虑问题更全面”,其实更偏向于把事情往坏处想,这都可以说是我的职业病,改不了。
我、王朗、小强三人踩着那些骸骨,行走在满目疮痍的骸骨之城,脚下不断发出“啪嗒”的声响,听着让人头皮发麻。
按理说,每一脚踩下去,那可都是踩在一个死人身上,用封建迷信来讲,这就是对鬼神不敬,很容易招来灾祸。
鬼……我倒是不怕,最怕的就是人,人心往往比鬼还要阴毒!
蛮山部落的首领、大祭司、林远辉,以及那些绑架犯,现在还是没有发现他们的踪影,也不知道他们在幕后策划着什么。
蛮山部落的首领、大祭司、林远辉,是被狼老头骗到这里来的,他们原本是想要狼老头的“恶魔之眼”,也不知道干嘛用。
但那些绑架犯就不一样了,他们派男人婆和清秀妹两人,长时间潜伏在老太太身边,就是为了得到老太太的水晶头骨。
而现在,想必她们也带着水晶头骨来到这座城,也不知道有什么目的,现在看来,很多事情远比我想象的要更加复杂。
从这座城的建筑风格来看,我们现在应该是行走在街道上,王朗一路上左顾右盼,忽然惊咦道:
“兄弟,你刚才说骸骨之城里没有妹子?”
“也不能说没有,男人婆和清秀妹,不就是妹子?但你敢碰么?”我白了王朗一眼,这家伙一提到妹子准没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