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挑衅(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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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人,正是除了喜爱金钱之外,更喜欢吹嘘自己曾经刺杀初代火影却依然活了下来这件事情的角都。虽然后来证实,那只是初代懒得杀他而已。而他所做的事情,好像只是投掷了几枚苦无?

另一人,自然是他的搭档,邪神信徒,某种意义上比大蛇丸更厉害的不死自身拥有者。

飞段张着一张看上去就很嚣张的脸,一头银色的短发梳成大背头,紫色瞳孔里射出一股桀骜的光芒。手里拿着一把看上去类似镰刀的怪异武器,颜色鲜红,戴着的戒指则是写着一个“三”字。

“我说,我加入这个组织可不是为了每天抓些小杂鱼换钱。角都,要是再这个样子下去,我会崩溃的!”飞段一边走进换钱所,一边这样抱怨着这顿时间的奔波。

角都语气有些不满:“这可是很重要的事情,钱可是不可或缺的。我身为管理组织财务的人,做这样的事情自然很合适。你要是不喜欢的话,可以跟佩恩说,给你换一个搭档就是了。”

“切,佩恩那个死鱼眼加上面瘫脸的家伙可不好沟通。再说了,钱哪里有杀人重要,只要杀的够多,组织的目的还不是轻轻松松就可以实现了!”

角都懒得搭理这个满脑子都是砍人想法的家伙,虽然长得挺英俊潇洒,性格和想法却十分的反人类。不过角都也没有资格说他什么,他自己也是把自己的身体通过秘术改造成了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真要说的话,不死二人组谁也别说谁。

角都最不喜欢的,还是这家伙对金钱一副毫不在意的样子。总喜欢骂飞段几句类似的话:要不是你有不死的能力,就你这点脑子根本不可能进晓组织!

对于这种话,飞段一向摆出一副得意的神态来回应。

随着两个人接近柜台,角都拿出一个刚好放的下人头的盒子来对老头说道:“换钱。”

至于旁边翻看厚厚大部头的雨藏,角都懒得看一眼。他只对能赚钱的事情感兴趣,这种一看就没有任何记忆的人物根本换不了钱,也就丝毫吸引不了他的兴趣。甚至每次组织开始大手笔花钱的时候,他都有一种阻止的冲动。但是佩恩这个神秘莫测的首领,死死的压着他,也没什么办法。

虽然喜欢钱,但是比较起来活下去自然更重要。那样的话,就能够经手更多的钱,享受到更多的乐趣。

但是飞段显然无聊的狠了,即便看上去是个普通的武士,他也很有兴趣。

挥动了一下手里有三重刀刃的大镰刀,飞段满脸兴奋的指着雨藏挑衅道:“喂!武士,你这种垃圾也敢来这种地方赚钱?不如回你妈妈肚子里面躲起来更好!敢不敢跟我出去好好玩玩?放心吧!我如果心情好的话,肯定不会干掉你的!”

之所以不直接动手,那是因为角都在这种赚钱的地方很重视这里的规矩。如果破坏这里的规矩,角都就认为这是在破他的财运。为了这个他们不止打过一次,每一次都是互相无可奈何...

最后还是角都对于所谓财运的执着更强烈,飞段受不了了,只能妥协。

飞段的挑衅,让雨藏有些讶异。

不过反正只是个不死之身加有硬性条件的诅咒而已,他也不怕。只要避免被飞段拿到自己的血,他那个水平的体术跟阿凯之类的比起来差了不是一点半点。

所以雨藏也没有犹豫,放下手里的书提着武士刀便往外走。

正在验看人头的老头也不说什么,淡淡的看了一眼便不再理会。

至于角都,这个时候,眼中只有人头即将换到的那些钱。飞段只要不在换钱所内闹事,他也不想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