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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拯上人叹息一声,转身大步而去。
千问回过头来,俏目中噙着泪花。褒伯急忙过来把褒姒接过去抱在怀里,叹息一声:“女儿,这些年多亏你,咱们家算是熬了下来。你若真的想回去,爹爹不拦你。我会好好抚养姒儿长大,你不用担心的。”
千问摇摇头:“爹爹,千问想的不是这件事。今日你能被那些地皮流民欺辱,有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我们不能在这里等着受人欺凌,唯今只有两个办法,要么到更深的山里去;要么改变现在的生活,您选哪一个?”
褒伯苦着脸,无奈道:“我也不愿意受人欺负,可是我身体羸弱,打不过那些壮汉,咱又不富裕,家里只有我一个男子,正是他们欺凌的对象。”
千问看看妹妹,再劝道:“爹爹愿意看着我和妹妹被人掳走?倘若不愿意,那就振作一下。我有个办法,咱们舍了这里,到临近市镇的偏僻之处找个住处,来回买卖一些自己做的糕点,我努力一些,再存些布匹来卖,存点积蓄之后,圈一块地或者雇几个短工,把营生做大。到时候盖起高大院墙,门外有长工护院,谁还能把我们怎么样?”
褒伯被千问说得动心,咬咬牙:“好,就按你说的办。”
褒伯也是干脆,回屋里收拾一下,带着两个女儿沿着河路辗转来到了最近的城镇。
这个城有个名字叫做会邑,其实不大,大概有百十户人家,因为沿河靠山,乃是前往平原地带的交通要冲,因此逐渐有人在这里居住,慢慢变成了城镇。
镇里最大的官就是伍长,大致管着这里,不过大多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一来山民们大多忙于生活,没有太多的争斗和矛盾,根本不需要去官府来维护利益;二来这伍长据说也不是上面文书敕令的正式官员——根本排不上号的,跟大多数山民也没有太多的差别。因此城镇里不多时山民们聚集生活的地方,还保留着比较淳朴的生活气息。
离开了原来的地方,褒伯也免了被那壮丁首领报复的担忧。一路沿着河水下来,恰好看到河岸南侧的地方有块空地,恰好还能看到阳光。褒伯大喜,撑着船过去,就此在这里安下家来。
千问知道自己和妹妹样貌有些招惹眼球,索性特意往邋遢了打扮,把两人精心编过的花辫解开,披头散发,脸上满是尘灰,将倾城的姿容遮掩了大半,果然不是那样引人注目。
虽然褒姒起初有些不开心,还哭了几场,看到姐姐比自己还要邋遢难看,这才平衡了些。小孩心性,不过多久就忘却了这一茬,跟姐姐和父亲忙活起来。
山里人安家倒也简单,先搭了个茅棚勉强度日,七八天的时间就地取材,简陋的石底木栅的两间房子就盖了起来。
旁边相隔不远有几户人家,对褒伯一家倒也友善,还过来帮忙盖房,端来饭菜请他们吃饭。直到一切就绪,才有人问道:
“褒伯,不知道你接下来要靠什么营生?”
褒伯一时语塞,反倒是千问在旁道:“几位伯伯,我家里祖传了几门手艺,打算靠手艺活来度日。以后来要仰仗几位多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