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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大早,清如就被高小凤从床上拽了起来,匆匆忙忙地吃了一顿早饭,就在她的催促下,趴到桌子上,继续写稿子。
清如的手速不慢,一个小时二千多字,去掉修修改改的时间,一千五百字不成问题。
因为状态好,一个上午就把七脉会武的事情交代完了,卡在碧瑶出场的地方,放下了手里的圆珠笔。
吃了高小凤从饭店带回来的饭菜,清如躺在床上闭目养神,
“小月,这些稿子全都放进去吗?”高小凤把一张张书稿按顺序放好,一边细细地品读。
“不,把我昨天写的那些寄过去就够了。”清如闭着眼睛回道。
高小凤依言把稿件塞到信封里,仔细地贴好邮票。
“我们只投给《秦风》一家吗?要不我们多投几家,这样保险一点。“坐在一旁烤火的高小琴插话道。
“没必要。“
清如摇摇头,”这家杂志社以娱乐通俗小说起家,读者群比较集中,编辑对于这一类型小说的敏感度也会相对较高’比起其他的杂志社更加具有优势。“
清如说完从床上坐起来,扫了一眼似懂非懂地姐妹两,笑了笑没有继续解释。
其实她刚刚说的只是其中一部分,一般来说杂志社大都比较忌讳一稿多投,不过没几个作者会老老实实的一家一家的投,那样只会陷入漫长的等待,如果遇上坑爹一点的杂版社,退稿也不通知一声,那就更加悲剧了。
这年头讲究的是广撒网,不过清如想这么干也不不行,因为她只有一份稿子,还是自己千辛万苦写下来的,她才没有那个闲心再去抄一份,更何况多投一家,她就要多出一份信纸和邮票钱,亏大发了!
当然如果是电子文档的话,或许可以复印几分,可惜现在复印机还是个稀罕物,除非到市区,而且贵的要死,非常不划算。
总而言之,稿子只有一份,她需慎重对待。
填好地址和寄件人姓名等一系列信息,清如就把信封塞了到邮箱里,寄给了《秦风》编辑部。
接下来就是等结果了,清如只希望杂志社的编辑能仔细一点,别漏了她的稿件,浪费了高小琴好不容易省下来的几块钱。
顾如洲是秦风杂志编辑部的一位初审编辑,每天的工作就是阅读作者的来稿,然后从中挑选出有价值的交给主编做最后的定夺。
当然能在杂志社做编辑,本身也是对小说充满了热情,他毕业于京州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读书是他的爱好之一,其中最爱读的就是小说;事实上他跑到杂志社工作,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希望能先一步看到精彩的小说。
只不过他的想法有些太理想化了,正真成为了编辑之后才发现,这份工作远远不像他以为的那样舒适有趣,甚至可以说是枯燥乏味的,就像一汪死水,泛不出半点波澜。
能看到精彩的故事固然让人惊喜,但这种几率太低了,每天堆满办公桌的稿件中绝大部分都幼稚的让人发笑,反正她工作的半年来就没发现一个精品。其实按照他的标准,那些故事没有一个值得刊载的,不过身为一名编辑,总不能凭自己的喜好来,否则杂志社早就倒闭了,就算不倒闭,老板也会炒了他。
他当初的热情正在慢慢的消退,如今更像是一台没有思想的机器,每天重复着审稿审稿,就像是学生时代,应付老师的作业,挑出一些语句通顺,文辞优美的稿件交给编辑,就万事大吉了。
橘红色的阳光透过窗户洒在办公桌上,给死气沉沉的杂志社增添了一些温度,顾如洲起身给自己泡了一杯浓茶,然后开始工作。
审阅的工作其实很快,只要看两眼就知道这是不是杂志需要的稿件,完全不够格的只要礼貌退回就行了 ,故事和文笔不错的,就会写上修改意见退回去,然后看作者的修改情况而定。
他审阅了几分后,按捺住心底的烦躁,拿起了一个土黄色的信封。
“好漂亮的字!”
顾如洲第一时间被稿纸上的字迹所吸引,灵动飘逸,端秀清俊,很难想象写出这样的字的会是怎样的一位妙人?
带着这个想法,顾如洲撕开了信封,触手间有些微湿,纸上还有些水痕,下意识的让他皱紧了眉头,抬手想要把稿子放回去,眼睛不经意扫过第一行正中间标题的位置,伸出去的手又缩了回来。
“诛仙,好霸气的名字。”、
呢喃一声之后往下看,他的心神随即完全投入到了故事之中,四万字的内容,足足看了半个多小时,几乎是字字斟酌,稿件明显还没有写完,但仅仅这一部分,已经让他回不过神来了。
心里就像是有个痒痒挠,抓心挠肝,有些等不及想要知道七脉会武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