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没有了
- 下一页
我们马上记住本站网址,www.chongshengxs.com,若被浏/览/器/转/码,可退出转/码继续阅读,感谢支持.
其实这个序章没什么可写的,但是害怕有些比较较真的读者会读起来很艰难。所以就加了一个序。与其说叫序,不如说是在看书之前,作者跟你们聊聊闲篇!!
作者是个十足的屌丝,具体屌丝到什么样,就这么说吧,能屌丝到满足你所有的想象。为什么写这本书呢,其实写书的初衷很简单。事情是这个样子的,我为了生计漂泊在一个繁华的都市里,大家应该都很了解,这样的城市,多少会功利些,人情良心会被埋藏的深一些。写这本书最开始的初衷是一个晚上下班坐公交,等车的时候就注意到了一个盲人,一个中年甚至更老一些的盲人。跟他的导盲犬在公交车站,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这个人站的笔直,一种压不弯的气质那种。具体的就不详谈了。然后狗血的剧情就发生了,上公交的时候,有一个女的愣是不让上,说她怕狗,后来很多人都劝她没事儿的,什么的,后来那个女的就发泼起来,又说什么过敏,又说什么不跟狗共同乘坐一辆车什么的。总之挣了很久,最后那位大叔在脸上写满无奈,伤心,悲愤。过后让车先走了,决定等下一辆。晚高峰嘛,我也就没非得挤这辆。索性跟那个大叔聊了起来,然后我知道了,他原来是个军人,具体服役于哪,什么兵种。这种事儿他方不方便说,也不知道,我就没多问。只是听他说了个大概!大概就是自己跟战友的种种,然后眼部疾病,不得不退役的种种!言语之中我能听出他的那份对军人的说不出的感情,与遗憾。。后来聊到一起上车,又聊到他下车。看着他的背影还是那么笔直,我心里就不是滋味了,一个曾经为了给大家安稳生活的人,最后却没人去心疼他一下。我这个人,小时候武侠看多了,特别愤青,越想越不是滋味。。到家里就想写点儿东西,所以这本书就是这么开始的。。。
不曾听说“诗书子集不通,不能写小说。”大致是因为写出来的有味无韵,没有基础,没有历史的背景,没有真实的支撑,这小说就不会有太多的味道,但是这个网络小说风行的时代,我大概也了解大家的喜好,现在的人看看小说无非是满足一下心中的那块自卑,或者说不足。所以现在的小说基本都是情节取胜,本屌丝也就不再去纠结我的文化程度够不够各位看了,就当这是一杯酒,喝了爽了,也就够了,等茶的话,要回味的话,且等几年,我在孕育一下!!
这本书,没有什么历史背景,什么时代,政治,人物都是架空的。你可以认为他不是发生在地球。因为本屌丝真的没有金庸前辈那本事,在真的历史上演绎故事。所以,大家读起来也别太较真了。对不上历史,对不上时期就对不上吧!放过我,也放过故事。等我过几年多读基本书再给你们讲一个历史里演绎的故事!!还有,这本书虽然是因为那位军人大叔写的,但是却与他无关!他们的荣耀不是我所能描述的。。
我这个就是讲一个曾经为国为民的人,在后来被人抛弃后的变化的故事!当然,并不是像题目那样最后就真的魔化了!!良心这个东西还是不能丢的!!好了,不多说了,具体是佛是魔,善恶自在人心,且听我娓娓道来吧!
我的天,当我想点发布的时候才发现序章也算一章,最后得2500字。那接下来,就来个打油诗,写一下小说中的一些事儿吧!当然,也不能全给你们剧透了,随便看看吧!
十年战火仍不尽,生灵涂炭国难全。
为解战乱滨海聚,共商良策保家园。
恰逢云游白须翁,指腹为婚喜双全。
奈何苍天不相怜,分娩之时月不全。
贼人扯乱行匪事,沦落民间几十年。
天生龙子终有命,虽落浅池命不凡。
巧遇善母命得保,少年英才气宇轩。
山间灵气孕英才,虎豹为亲狼作伴。
本应平淡了此生,奈何命里本不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