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中华民国(二)(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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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堂木拍下,法官当庭宣判——阿幽为保贞操杀主,念其年幼节烈,被害人又劣迹斑斑,故不予刑罚,立即释放。

秦北洋刚要鼓掌呼喊阿幽,小郡王却向法官提出申请:“法官大人,阿幽纵然弑主,但毕竟跟主人立有契约,也属于我要接管的遗产范围,请允许我把她带走。”

“殿下可能保证她的安全?”

小郡王当即拿纸笔画押:“我保证。”

民国时代,已废除人身依附制度,仆役不可当作遗产继承。但鄂尔多斯郡王有权有势,因为反对外蒙古独立,是当今大总统眼中的红人。何况刚才法官的判决,已让被害人身败名裂,也就做个顺水人情,准予请求。

地方法院门口,停着一支庞大的骆驼队。小郡王扶着阿幽骑上骆驼同时,秦北洋冲上来说:“阿幽!我是哥哥啊!”

女孩猛回头,第一下没认出秦北洋,毕竟他已长成相貌堂堂的少年郎,不再是那个九岁男孩。

“你还记得地宫的晚上?我从老太监手里救了你。”

“哥!”

阿幽这才认出他,眼眶一红,泪水扑簌而下。

两个蒙古武士拦住秦北洋,不让他冲到阿幽的面前。

“你是他哥哥?可有证据、户籍为凭?”

小郡王屏退带刀侍从,独自面对秦北洋。数百市民围观好戏,怕是要有人血溅五步了。

两人年纪与个头差不多,秦北洋破破烂烂,一身土布棉袄,裤子上打着补丁。再看小郡王,貂裘加身,鲜衣怒马,珠光宝气,仿佛‘一日看尽长安花’。

秦北洋却不怯场,不卑不亢,双手抱拳:“小郡王殿下,我是阿幽的义兄,当年是我从西陵救了她的性命,她才被送去瓜尔佳府邸的。”

“原来你也认识我表舅?”

“那是个贪赃枉法的王八蛋,死有余辜!”

“哈哈哈!骂得好!我这表舅,丢人丢大发了!不过嘛,按照我们祖上规矩,这姑娘是我家的人,你若带走,便等于扇了我耳光,也扇了我父亲鄂尔多斯多罗郡王的耳光。”

“那就请从我的尸体上走过吧。”

秦北洋拉开拳脚架势。在陵墓地宫中的四年里,父亲教过他几招防身功夫。为了制造与操控镇墓兽,他又学会了如何练气。小小年纪,练就了一身钢筋铁骨,胸脯与胳膊上全是腱子肉,这些年打架从未输过。

“好!按照我们蒙古的规矩,谁先倒地算谁输!我若是输了,就让你把这丫头带走。”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秦北洋信心满满,他常在骆驼村跟蒙古孩子交手,论摔跤也不占下风。两个少年都剥了衣服,赤裸着上半身。秦北洋血气方刚,丝毫没觉着寒冷,但也暴露了心口的暖血玉坠子和后脖颈上的两块鹿角形胎记。

小郡王家里有的是和田玉和缅甸翠,却也端详这秦北洋胸前的稀世血玉,心道:这稀世血玉怎会挂在这么一个穷小子身上?

12月,风沙如刀子般吹来。

北京地方法院门口,两个少年为了一个女孩儿决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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