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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前,病毒爆发,我独自一人在感染区,被感染的人一个个变得狰狞可怕,没有任何感情,这,也许就是电影里的丧尸吧。
原本只是一个,接着是一群,一个街道,一个城市,如果不尽快制止,那么结果将会是……全世界……
人间,变成了地狱,人咬人的悲剧正在不断上演,电视里曾称这种病毒为extinction,简称E病毒。
我多么希望这只是一个梦,这只是一个幼稚的梦,可现实就是那么残酷。
在幸存者中,一群人脱颖而出,在失去生机的城市中,一个个手拿重型武器的身影出现在人们眼前,他们是丧尸的噩梦,每个人身上都会有一个猎杀变异丧尸留下的信物,特别的是,他们的DNA能融合病毒,让病毒化为己用,且不会被病毒操控自己的意识,人们称他们为“尸猎手”……
然而所谓的尸猎手根本没有出现,或许是我人品太差?我开始渐渐绝望了,等待死亡的判决,直到……那个人出现了,他总能在危机关头出现,虽然我们年龄相仿,但实力却是天壤之别,他手中的“沙漠之鹰”(手枪)也成为了消灭丧尸最好的利器。
他曾经告诉过我他的名字“髑衅”,其余的我便一概不知,这不免让我想起了人们所说的最年轻的“尸猎手”髑衅,他,真的是髑衅么?
这场末世战争持续了一百零九天,虽然只有一百零九天,但每一天都向是噩梦。
他把我送离感染去便下落不明,只知政府后来向感染区投下一颗核弹,爆炸摧毁了E病毒也带走了我对末世的记忆,一朵蘑菇云过后一切便烟消云散了,感染区也成了禁区,我对他的记忆也越来越淡了……
两年后——我叫颜煜,今年十六,上着普通的学,过着普通的生活,除了比别人多了一次经历外没什么不同之处。
自从末世战争后我便每天坚持锻炼,虽然没有变得多么强壮,但体质倒是比一般人强一些,每逢周末我都会挤出那么一点时间去找隔壁王叔学散打,虽说只是懂了点皮毛,但至少比一般人能打,练练用来防身也是不错的,也不怕出现像之前那种被丧尸追着跑的情况了。
又是一个大好周末,我兴冲冲地去敲隔壁王叔的门,王叔开了门,手上还拿着牙刷刷着牙,含着满嘴泡沫,含糊不清地说:“原来是小煜啊,快进来吧,今天怎么起这么早啊?”“这不是要和你学散打么?”我还是难以压抑心中的兴奋。
进了门,这就要开始练习了,王叔虽然表面上大大咧咧的,但在教我散打时却十分认真。
不知不觉时间已是正午,我和王叔却连早饭都还没吃,王叔拍拍我的肩:“小煜,今天王叔请你吃饭,走吧。”本不想答应的,但那不争气的肚子开始咕噜噜地叫起来了,确实有点饿了,也不好拒绝,反正末世战争后我也是穷的叮当响呢,能省一顿饭钱就省吧,便答应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