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架感言(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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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言,实在有太多话想说。

我的亲人们都不理解,为何我放弃大学里的工作,专职来写网文。

我的一句为了“兴趣和理想”,背后承担太多酸楚。

男人三十而立,我三十岁的确也已成家立业。有妻有子,有房有车,有一份稳定而体面的工作。

朋友和长辈们说,“你为什么不边工作边写书?”

我的回答是,“我没有精力,我的精力只够我在同一时间做好一件事。”

作为一名网文界的新人,我的收入基本一下变成了零。不过没关系,我已经存了些钱,为我的理想买单,至少这一年我会安心的写下去,一个对自己能力有自信的人是不担心自己会“饿死”的。

从小爱看小说,二十岁时就想写部小说,奈何生活把我推向另一个方向。

三十岁,我感受到了“使命感”。用“使命感”三字可能把话说的有些大了,但我脑海里一直有那么个声音让我去做这件事,而且这声音越来越响亮。

初中开始看小说,一直看到三十,基本什么题材都看。到了三十,已经难得再找到一本能看到最后的网文。那就不如自己写一本吧!

网文基本是青少年在看,为了深刻了解这个市场,我尝试写了几个故事的开头,都只有几万字,我把它们拿给我的学生们看。

他们了解我的性格,不会为了照顾我的情面而把不好说成好。这就像老师教育学生一样,看出了不好还要说好,只会误了学生。

学生们成了“评委”,这本之前我还写六本开头,都不到一百章,也被指出了很多问题。

最早写的,学生说看着像论文,估计放在网文界没什么市场。

后来写的,学生说阅读门槛太高,就算有读者,也不会细看。

再后来,学生终于说我的书“好看”。我又问,“和那些大神的书相比如何?”

学生说不好评比,因为我写的和他们不太一样,但又说不出是哪里不一样。

停了一段时间,我开始思考我到底要写一部什么样的书。

想到初心,我是想写一部让大多数人会想去看的书,看了会深深记下的书,会觉得有意义的书,如果能从书中再学到一点知识,那我就更满足了。

我不是想写一本赚钱的书,当然,它能赚钱更好。想赚钱不是为了过上更好的物质生活,它更像是一种证明,向家人证明自己的理想也有现实价值;向自己证明,自己可以做好这件事。

三十岁写书,有利有弊。好处是,我对这个世界了解的又多了一点,书中内容可以更“厚重”一些。坏处是,精力不如年轻时,写网文也是一个体力活,我很佩服那些一天能写过一万字的作家,不管写的质量高低,仅敲击那么多次键盘也是不容易。

终于,我又提笔写下这本书,我知道这本书我会一直写下去。因为我终于找到正确的“打开方式”,打开这条网文写作的大门。

我想把玄幻、科学、历史、哲学都融入一个史诗级的故事里。故事分了五部,大纲完成三部,每一部背景不同,但主角是一人。

这本书,我写过二十万字才拿给学生看。

我一名亦师亦友的研二学生感到吃惊。他说,他没有看过这样网络小说,这基本是一本各题材融合在一起的“精神分裂”式的小说。

不同的学生都在此书中找到了让自己感到兴奋的地方,我开玩笑试的总结了下:“不爱学习的喜欢书中的玄幻部分,爱学习的喜欢书中科幻部分,女生喜欢看人物情感部分,男生喜欢看历史战争部分,还有些不知道自己该喜欢那部分的学生,他们粗暴的说了一句‘这书看着很爽’。”

一个“爽”字就够了,这个“爽”字是网文的精髓。有无错别字,大家不会太在乎;语句不优美,大家也不太在乎;甚至连故事有没有漏洞,大家都不是太在乎。但这个“爽”字大家就有些在乎了。

找到正确的写作方式后,我一路坎坷终于又签约了。

我的一个朋友为支持我,常给这本书打赏红包。但我却感到“负担”,我打电话问他,“你是因为我们之间的交情给我打赏的红包,还是因为你觉得这书好看而打赏的红包?”

他说:“两者都有吧。”

我说:“如果仅是交情的话,我们之间不需要为交情而打赏;如果是觉得这本书好看的话,也不必一下打赏几千块,毕竟它才刚开始。等它上架后,订阅才是最大的支持。因为读者订阅作者的文章,作者才知道他的书有人在看,有人在支持。”

后来,在我的读者群里,有一个读者给我发了10元红包。当时我就觉得这10块钱比朋友的几千块要更“值钱”。

说到订阅,我想讲三个故事,是我心历路程上的三个故事。不是要为自己的作品“拉票”,而是想讲些更有意义的事情。

第一个故事发生在我中学时期,家里买了第一台电脑。我自学重装操作系统,记得当时的操作系统是Windows?98,电脑店里5块钱一张光盘。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都以为系统盘就是那么一张5块钱的光盘。后来,我终于知道了正版的Windows一般都是上千块,我心里暗骂微软公司黑良心,难怪比尔盖茨成为了世界首富。

这明明五块钱都能完成的事情为何要花上千块?傻子才这样做。

后来,我爱上了影视制作,常用的剪辑软件是苹果的FCP,苹果电脑上装盗版要更加容易。一次,我遇见一位朋友,他同样也用FCP,我发现他是花了2000块买的正版后,我嘲笑他花冤枉钱。

他却告诉我说:“任何软件都需要更新换代,如果大家都用盗版,开发者没了收入,那他们还凭什么继续完善软件,用户们又如何用上更方便更美好的软件。我花2000块,是对它的支持,是让这个软件变得更好,而且,它也值2000块,它给我创造出的价值远远不止这2000块。

我很羞愧,想到一些曾经名气很大的单机游戏公司,它们创作出了受大众追捧的游戏,但最终还是难免倒闭或者转型。因为人们都玩盗版,公司的回报远小于投入。现如今,电脑端的单机游戏几乎灭绝,幸存的几款游戏也变得越来越差,不如初代耐玩。这都是因为游戏开发商收入甚微,公司要么转型,要么就是破产。

那些曾经给我们带来快乐的游戏,最终遗憾的消失在了我们的视野中。

我开始使用正版软件,我想把我常用的软件都再买一次,买正版。结果,我惊讶的发现,有些软件竟然是很难买到正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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