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行前(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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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什么时候回京都?”

夏嵩山气苦,几天不跟他说话,说的第一句话竟然是让他走,又对上她淡淡的略显冷然的眼,心里越发苦闷,涩涩地说,“等你过完生日我再走,”

“你还记得我的生日?真是难得,以往你也没有陪我过过生日,今年也不用,不习惯,我们这种乡里妹子,比不得城里人讲究,生日什么的,煮碗面吃吃也就算过了,”柳秀红嘴角微挑,似讥似嘲。

“对不起……”夏嵩山一脸愧疚,两人结婚多年,他还真没给妻子过过生日,刚结婚那会恰逢特殊时期,不兴过生日,后来家里条件好些了,又有了孩子,哪有心思过生日玩浪漫,再后来他考上了大学,就更没那心思了,再再后来,有心思也搁别的女人身上了,要不是老娘提醒,他还真就想不起她生日是哪天?

倒是缪娟的生日他记得实实在在,她比秀秀大两岁,生日是下个月十三号,两人那啥没曝光之前,他还答应了缪娟,今年生日带着她和两个女儿一家人一起去爬泰山。

这么一想,越发觉得自己亏欠妻子良多,忽略她太久了。

久到他愿意回头弥补时,人家已经不稀罕了,“别说这个,我现在最不想听的就是这句话,”柳秀红有些激动和神伤,片刻后稳下来,将人引到交易大厅开辟出来的小休息室里,“我知道你想跟我好好谈谈,说实话之前我一直躲着你,是因为我不知道怎么面对你,我跟自己说,为了淙儿和泽儿,我不能跟你离婚,就像以前一样过着两地分居,掩耳盗铃的生活也好啊,可是你们为什么不做的再隐秘些,为什么要让别人看出来,又传到家里来,现在,让我连自欺欺人的……”

咬着下唇,生怕自己哭出声来,只任由眼泪落下,“夏嵩山,我后悔了,原来我的心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坚强,我撑不下来了,之前是我考虑不周,觉得只要你愿意,我们之间就能回到过去,只要我努力,我们就能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

她扶着门把,夏嵩山可以清晰地看见她白皙的手背上青筋浮起,他心里涨疼难耐,有种感觉,柳秀红即将说出的话,不是他爱听的,敢听的,“秀秀,你别说了,”有些慌神地阻止道。

“让我说完,这话憋我心里太久了,不说出来,我心里难受,难受的恨不能将整颗心挖出来,”柳秀红脸上的泪肆意流淌。

“这几日,我也仔细想过了,除了两个孩子,我们之间根本没有过去,就算有也只是你和她的过去,要不是我,她才是你想娶的妻子,更何况你们现在还有两个女儿,她们是你永远割不断的牵绊,你的性子我也知道,只要孩子在,你和她的感情是不会断的,半年的时间……呵,是我强求了,让你难为了,那个约定算了吧,就当我没说过,”

“秀秀……”

柳秀红挥挥手,“淙儿和泽儿都大了,我也老了,跟你们耗不起了,所以,”咬咬唇,伴着肆意的泪水,“所以,我成全你们,离吧,”

这句话一出,夏嵩山只觉得整个世界都在眩晕,心脏的地方,一阵紧一阵的抽痛,痛的无法呼吸,半响说不出话来。

柳秀红则背靠着门,拿出一方手帕盖住自己的脸,微微仰着头,白色的真丝手帕上绣着桃粉色的梅花,不过一会的功夫,帕子便湿透了,衬得那梅花如雨打过般娇艳,柳秀红个子不高,便是穿了高跟鞋也只比夏嵩山的肩膀略高一些,夏嵩山只是略微抬头,便将她面上的帕子拿了下来,露出一张雨打芙蓉的脸,白皙的肤色,鲜红的唇瓣,还有那双布满哀伤和悲痛的眼眸,一下子将他的心和神整个地抓牢了,一瞬间将他拉回那个下着大雨的午后,他又饿又冷地窝缩在一个草垛里,冻的浑身直打颤,迷迷糊糊间以为自己就要死去时,一双手撩开他头上的草垛,一双布满惊喜的眼眸映入他的眼中,“终于找到你了,”

不记得她后来说了什么,只记得那双眼散发出的神采暖了他的心,很长一段时间,他都会梦到那双眼,那双将他冰冷的心烘出暖意的眼。

现在,这双眼又烧热了他的心,他的情,他颤颤抖抖地捧上她的脸,“你要跟我离婚,你真的要跟我离婚?”

柳秀红将他推开,一脸的决绝,“是,我要跟你离婚,我受够了这种两地分居有老公跟没老公一样的生活,我也是女人,也想过那种回家有人说话,有人疼爱,有人商量的日子,女人有多少年华,我已经委屈了自己这么年,不想一辈子委屈下去,离吧,这样咱们都解脱了,都痛快了……”

夺过夏嵩山手中的帕子,一转身出去了,直奔卫生间。

徒留夏嵩山在休息室里,喃声说道,“我不离婚,我不离……”

小楼这边,院子里被挖了珍珠的河蚌堆满百来平方的小院,中间,几个木桶里放满了珍珠,夏沅蹲在盆边抓着珍珠洒着玩,真是发财了,这珍珠品质真是绝了,饱满、圆润、珠光闪闪的,白的、粉的、红的、黑的、蓝的、紫的……颜色不等,其中以粉色、白色居多,但其他颜色也不少,深浅也不同。

其中又以圆形居多,然后就是大,大的有成人脑袋大小,小的有拇指盖大小,再小的就没了,普遍都是如鸽子蛋、鸡蛋、婴儿拳头、成人男子拳头大小,不说夏沅,就是夏鹤宁都不淡定了,要知道外头的珍珠便是如大拇手指盖大小的都很难得,鸽子蛋大小的都是有钱都难买的稀世精品,更别说其他的了,随便一个拿出去都是稀世珍宝,让人尖叫失去理智的珍宝。

顾元琛也没想到这个珍珠的质量居然这么好,他有种想往那湖心湖里多丢点河蚌的冲动,M国倒是收藏一颗重达6350克,直径为28厘米的珍珠,但那个不圆好不好,哪有他们这儿的珍珠,个顶个的莹润、光泽,然后白的粉润,粉的鲜嫩,红的鲜艳,黑的发亮,蓝的深沉,紫的高雅,玫瑰粉的浪漫,连他这个自以为视钱财如粪土的筑基修士都心颤不已,主要是太多了,光脑袋大的就是十多颗,其他的直接论盆为单位,这才挖完五分之一,就装了十多盆,而拇指大的,直接用铁盆装的,整整一大铁盆,这要是挖完了,得多少啊!

不仅多,还颗颗都是高大上,随便一颗拿出去都是让人疯狂的货,再次感慨修真,真TM爽!

只是,“这么大颗,要怎么带啊,”夏沅犯难了,除了大拇指大的能穿成项链送长辈外,旁的根本带不出去,她连拇指大的都不能带,太招摇了。

“磨成珍珠粉内服或者做护肤品吧,”顾元琛说。

“这么好的珍珠磨成粉?你也太奢侈了吧,”夏沣叫道。

“不然呢?你有更好的用处吗?”

夏沣一窒,他还真没有,这么大的珠子带出去招人眼啊,跟在脑门上刻着一行大字“老子很有钱,快来抢吧!”没两样!

要是只有几颗还能当宝贝藏着,这么多,都泛滥了,藏都没地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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