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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在大山里的小镇,入秋以后,早上浓浓的雾霭总要到十点来钟才能完全消散。现在黄石小镇上的雾霭已经散尽,太阳当空,将如火的温暖,毫不吝啬投到了这个山僻小镇。
这个时候的街市,早已人来人往,人群中有俩个人,他们的样子和打扮难免会引起人们的特别关注。这两个人,一个阔面短须,粗眉大眼,面如重枣,穿一领黄布长衫,领口露着一条白领子——在这个季节,穿两件衣服是比较合理的。他的腰上,用黑布袋子装着一个圆盘也似的东西,那估计就是他随身携带的一门奇异的兵器了。
跟他同行的是一个驼子,这个驼子外罩一件黑衣,领口处露着一件淡蓝色的衣服领子。他的面皮姚黑,长相丑陋,似乎背驼了,是世上所有用好奇的眼神看了他的人们的过错。只要有人看他,他那双眉毛上翘的眼睛里,就有愤怒的火焰。这个时候,一张像牛屎一样的黑脸,在瞬间让人感受到,牛屎烧着了,正有一股火苗腾腾燃烧。
这样的人,他出门在外当然会带着武器;毕竟这年头,想做一个坏人,共有满腔的怒气还是不够的。得有够厉害的武器,在必要的时候,杀几个人,那样才能显示他的丑恶与厉害了。因此,驼子的腰里插着一把钢刀——这双插在褐色刀鞘之中的刀,看上去像是一把钢刀。实际上,那是之母双刀,是两把刀合用一个刀鞘而已!
就像,两口子公用一张床铺,是一个道理。
这两个人,他们深夜离开芳村前面的“旅人之家”客栈,一直步行到现在,肚子已经很饿了;尤其是驼子,他的背上,原本就有一个让他一辈子都感到,沉重得抬不起头来的驼峰。
现在为了在路上安全有保障,也为了那些一向歧视残疾人的人,不敢朝他投来讥诮的冷笑。因此,他就必须随身携带着腰里的那对子母双刀。不仅如此,他的前胸,还附着一个褐布包袱。
其实,稍微有些想象力的人就知道,驼子的这种做法,有些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味道。这个世界上很少有人会将包袱拴在胸前的道理,而他这样做,无非有两个原因。
一是证明他拴在胸前的包袱里面,有着十分贵重的东西;二是,他为了找到一种协调美,于是便在前胸打一个包袱,让人吴论为他身上背的包袱太多了,前前后后都是包袱,所以,连腰都压弯了!
他认为,这样一定不会很容易,被人看出他的真实背景!
但是,现在他们的肚子都很饿了,驼子的黑脸因为饥饿,而显得有些苍白,使他的肤色看上去,有几分像人了;而那个腰里吊着一个圆盘也似的黑包袱的红脸汉子,此刻因为饥饿的缘故,脸色竟有些泛黄了!
他们走进黄石小镇,看见路边的第一家餐馆,就是东来餐馆。在这样偏僻的小镇上,能够挂牌营业的门店,已经是很有档次的了。因此,驼子和那个红脸大汉走进这家,打着“东来餐馆”招牌的餐馆大门的时候,才会显得很有尊严,神气活现。
带他们坐下以后,餐馆小二哥连忙跑过来恭敬地打招呼,“两位客官,幸会……幸会,要吃点什么,喝点什么?”
“你们这里有什么吃的喝的?”驼子抬起黑脸,用带着自然上翘的眉毛的眼睛,瞪着对方问;仿佛,只有瞪眼睛,才能够显示他作为一个驼子,不但是背上有些明显的特点,就连眼神中也蕴藏着很多霸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