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交易(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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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影渐沉,白日西斜。

一天的时光太短了,光芒被时光从巅峰蹉跎至萎靡好似不过片刻,心中即便有再多不舍挽留,人们也只能追逐着一点一点隐没的斜阳残霞踏上回程。

贫贱韶光,转瞬即逝,幽幽一叹,便要结束这短暂的停留。

最后一抹斜阳消失的时候,他们刚好看见了沙丘另一头的绿洲,丝丝缕缕的烟火气盘旋而上,还未到达树顶,便被暴躁交错的疾风一击而散,旋而不见。

骆驼多了,人也多了,远远的就听见了人们的欢声笑语,沙哑驳杂的吟唱远远传开,混着单调的羌鼓胡笛,古老庄重,幸好有那笑声一合,反让人生出心醉神迷的向往感。

看样子应是今日刚来的新商人,与昨日那几位似是旧识,在半月湾的湖边架起了篝火,十几个人有说有笑的的聚着,脸上的皱纹又堆积了好几层。有大胆的女子手上拿了小鼓拍节而舞,朴实的大汗随之起歌,还有个半大的男孩四处围着火堆跑跑跳跳,掌声笑声络绎不绝。

很美的画面。

竞日孤鸣没有进入帐篷,史艳文看了看他,也不催促,跟着小胖子闪进了帐篷里,只是史艳文一眨眼就出来了,小胖子却趁机躲进了箱子里,想是困了,史艳文也没管它,拿了东西便出去了。

“苗疆的王宫也有类似的活动,”竞日孤鸣靠在帐篷外看着他们,浑身放松,愁容淡淡:“只是繁文缛节甚多,一杯酒还没下肚就得先准备好一车子好话,字句斟酌,不敢懈怠,实在是累的慌,故而每次都有人提前离席,有人却不得不陪侍到最后。”

史艳文本拿了大氅出来想递给他,听见此话便直接将大氅给他披上了,想了想道:“也算是快乐的回忆。”

“也是。”如果忽略席间的话术算计的话。

“……精忠小的时候,”史艳文觑了他一眼,比了比自己的腰,继续道:“大概到我这里的时候,也是很喜欢热闹的,不像现在这么安静。玩的开心的时候小脸上还会沾上污泥,头发也揉的乱乱的,回到家里还会开心的扑在我身上跟我说玩了什么,说了什么。你大概想不到,那时候的精忠,可是很会撒娇的,有时候晚上一定要我将故事才睡的着,谁都治不了他。”

“是吗?”竞日孤鸣扯了扯嘴角,脑中却突然想到俏如来对他说话时的严词厉色,气势凌人的带着矩子舌恨不得生吞活剥了他,很是感慨。

“脱胎换骨后果然要不一样很多。”

“脱胎换骨啊……算是吧。”史艳文看着那边的小孩笑了笑,“后来有一次,小孩子的篝火晚会,不知怎么的火星崩到他脚上了,精忠虽聪明但毕竟太小,更何况那是夏天,周围的孩子都被吓跑了,他还没来得及反应腿上就要烧起来了。当时我就在不远处,一着急也没想到其他招,直接用手将裤脚撕开,精忠倒没事,我手上却被灼的发红,好像从那次开始,精忠就很少跟其它孩子们一起玩了……”

“心思太重,”竞日孤鸣断语,又顿了顿,“和那孩子一样善良。”

“是啊,他们都一样善良,无论世事如何变化。”

竞日孤鸣想到了苍狼,“苗宫新年祭礼,苍狼也总是很开心的,除了王族的祭猎活动,那孩子不想让父王失望,却总是忍不下心伤害那些无辜的动物,猎的东西自然也就很少,到现在都是一样。”

现在,苗王宫已经没有祭猎活动了。

“善良值得珍惜,但思虑太重却要不得,”说到这里,史艳文突然想起另一件事,“说起来,苗王和精忠的关系……似乎很好。”

史艳文本意是试探对方是否知情,言语避讳视线低垂,生怕露出什么端倪,却没想到话一出口像是戳中那人不知名的笑点,看着他笑的直不起腰。

史艳文一脸莫名其妙,“……”所以说笑点到底在哪里?

等到竞日孤鸣笑声停了,一连串咳嗽声又随之跟上,这次看起来是真的。史艳文抽了抽嘴角决定闭口不言,秉持着退避三舍的态度抬手顺着他的脊背抚了抚,至少等某人咳过了再说。

“咳,抱歉,”竞日孤鸣被呛的脸色发红,反手抓住了史艳文力道渐重的手,“我只是想到别的一些事。”

“看来是好事。”史艳文不咸不淡的回道。

“是好事,也是秘密,”竞日孤鸣打量他一眼,傍晚的光线暗淡,鬼漠黑的又快,圆月还没露出它的皎洁,远处跃然欢腾的篝火就先照亮了周围一切,隐约还能看见史艳文颈间露出的黑发,竞日孤鸣抬手帮他压了压帽檐,道:“不过现在不能告诉你,回去再说吧。这里有点冷,要去那边一起烤火吗?”

史艳文自认倒霉——这种拖延政策他七岁就运用的得心应手了。

“不会打扰他们吗?”

“篝火晚会自然人越多越热闹,”又是庄重的吟唱响起,竞日孤鸣竟有些迫不及待,顺势拉着他迈步走开,“而且那孩子已经招了很久的手了。”

是那个蹦蹦跳跳的男孩,就站在人圈外对着他们一直招手,见他们走去时淳朴的商人脸上堆满了笑容,隔得老远都能感到扑面的热情,史艳文心下一暖。

“他们在唱什么?”

“一首思乡古歌。”

“难怪如此扣人心弦,可惜炎云不通苗语……”

“哈,不过一首杂言诗,我教你。”

其诗为诉——乡思使人愁。

秋风萧萧愁杀人。

出亦愁,入亦愁。

座中何人谁不怀忧?

令我白头。

胡地多飚风,树木何修修!

离家日趋远,衣带日趋缓。

心思不能言,肠中车轮转。

……

古道已占了两条,第二日的漠市果然来了更多人,而竞史二人还是我行我素,鸭行鹅步,在满湖晶莹时起身,又在日光稍盛时踏上了漠市。

一切都井井有条,唯一被打乱的行程,便是被小胖子吃光的早饭了。

小胖子似乎很喜欢竞日孤鸣的手指,一路上尾巴都绕着他不肯离开,不过幸好是左手。史艳文想,这样至少买东西付钱的时候不用他帮忙。

他们先是去了最大的几个帐篷,买了一些饱腹的食物,随后又四处闲逛,其间不止一次跟小胖子斗智斗勇以保存口粮。

幸好竞日孤鸣聪明地扔了半块干果将之引开。

不然这一路的注目之礼怕是免不了了。

“那块玉玦,”移动的目光被吸引住,史艳文脚步不自觉停下,“我好像在哪里见过。”

竞日孤鸣顺眼一看,地摊上简陋的只有一块破布,生意也不十分好,上面胡乱摆了些玉玦刻石。乍一看去很不起眼,材质下层,纹路纷杂,许多地方还有残缺,但它的雕工却细致的少见,刻画入微,活灵活现,虽远远比不上竞日孤鸣日常所配,但也有其过人之处。

那摊主是个年迈的老人,白发苍苍,背有点驼,眼睛也是惨淡的灰白,已是风霜满身即将入土的年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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