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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块有些古怪神秘的令牌,林旭其实倒并不是很关心它的金钱价值。他更关心的,是这东西在当年打造出来时,具体有什么用途。他总觉着这块令牌,似乎有着某种神秘的作用。当时吸引了他目光注意的,也是其神秘性。
这东西,应该不是那个小偷原本所有,甚至他都不确定,到底是哪个小偷身上掉落出来的。因为当时是同在一辆摩托车上的三个小偷滚作了一块,所以三人都有可能在翻滚中掉落出身上的东西来。
不过到底是哪个,他却也懒得关心,当时也没问。并且不管是哪个,都不可能是其原本所有,这东西多半是他们从某人身上,或是某个古董收藏家的家里偷来的。
失主是谁,他无法查明,也没法还回去。不过就算知道了,他想自己也多半不会还。
他并不是一个道德至上的人,像这种途径得来的东西,他可不会去细究,也懒得去查明。像武侠小说里面,许多主角从这类途径得来的东西,可也不少,也大部分是据为己有。
小偷身上得来的,他觉着这东西就像是自己的战利品,倒也拿得心安理得,光明正大。
其实从那帮小偷身上得来的东西,他并不止这么一件。在打斗中跟几个小偷有身体接触时,他还顺便施展了妙手空空的绝技,从几个小偷身上顺了些钱。
在前几天于县城中买了部传呼机外加别的花费后,他身上只剩下了一百出头。后来拿了李飞燕在壶口拍照的那卷胶卷,到学校后面的小柴村那个专门拍照的人家去洗相片时,又交了些订金,现在身上已是不足一百。
本来他对既要到各大书店搜寻买部《抱朴子》,又要为女朋友关落雪买生日礼物,再加上回学校坐车的路费,还担心有些不够,怕太过捉襟见肘呢!正好这帮小偷就送上了门来,他便也不客气地在打倒小偷时从小偷身上们顺手牵羊地顺了些钱。
一时研究不出什么,他将令牌又随手装回口袋后,便接着从另一个口袋里掏出了当时从几个小偷身上顺来的一些钱,整理后数了下,发现竟是有一千二百多,再加他身上原本的钱,已是有一千三百多。这么多钱,对于他要买的东西来说,已是足够,并且十分宽裕。
瞧着手里的一把钱,他扣指轻弹一下,倒也不禁露出一笑。
笑过后,他将钱收起,然后在楼顶上重新换了身衣服。把身上岳纤云后来为他挑选的这身衣服换下,然后将商场里那个鞋店店员给他代买的那一身换上。
换好之后,他将口袋里的东西倒换一下,再接着又把自己头发重新拨乱地大致弄回原来那个老土发型。这里没有镜子,他没法仔细对照。再加上之前换发型时,那发型师又往他头发上喷了些定型水,所以也比较难弄。外加又没有专门的工具,他也只能弄个大概。
做这些,他却是怕待会儿重新出现在人群中后,会有人从他衣服与发型上辨认出他来。虽然他待会儿要到的地方,与原先那个胡同口已不是同一个地方,并且离得颇有距离,但平阳就这么大,谁又能说得准之前在胡同口外围观的那些人,就确定一个也不会出现在他待会儿要到的地方?
还是那句话,“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所谓小心驶得万年船,凡事小心一些,总是不会有错的。他上一回在去壶口的路上制服那些车匪时,就是太过疏忽大意地不小心了。吃一堑,长一智。吃过了一回亏,就要记住教训,以后不再犯。